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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知识产权法学学科的开拓者

  

  1985年,刘春田教授在佟柔教授的指导和支持下,在人大为法学本科学生开设36学时的《知识产权法》,在中国第一个开设了系统知识产权法课程。该课程经法律系主任高铭暄教授同意,纪宝成副教务长批准,被学校列为法学专业本科选修课。


  

  1985年,时任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总干事鲍格胥博士根据郭寿康教授的建议,致函原国家教委副主任黄辛白,建议中国建立专利学院,在高等学校中开展知识产权教育。是年12月,原国家教委在清华大学工字厅召集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和复旦大学的专家召开座谈会,讨论鲍格胥的建议。人大高铭暄教授、刘春田教授参加了会议。


  

  1986年, WIPO派出专家组来华,在人民大学与国家教委会谈具体合作事宜,人大纪宝成副教务长、郭寿康教授等参加了会谈。同年6月,原国家教委决定在中国开展知识产权高等教育,发文授权人民大学创办,设立了中国第一个知识产权教育与研究机构“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郭寿康教授为第一任主任。


  

  1986年,我国最早的知识产权法教材,郑成思教授的《知识产权法通论》、刘春田教授的《知识产权》、赵秀文教授的《著作权》等,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1986年12月,原国家教委在广州中山大学召开全国高校专业目录制定工作会议。刘春田教授作为法学学科组召集人,在高铭暄、刘升平、马绍春等前辈资深教授的支持下,力倡建立知识产权法专业,致会议最终将“知识产权法”列入全国法学专业目录,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


  

  1987年,人大创办知识产权法专业,从获得理工农医专业学士学位者中招生,攻读知识产权法专业第二学士学位。同年,人大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开始招收民商法博士研究生,从而在国内第一个建立起包括第二学士、法学硕士、法学博士的完整的知识产权高等教育体系。


  

  1991年,司法部委托郑成思、刘春田、陈美章教授等合作编写我国第一部统编教材《知识产权法教程》,郑成思、刘春田对教材进行了全面设计,郑成思任该书主编,于1992年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1995年,刘春田主编的《知识产权法教程》由人大出版社出版,该教材反映了人大学者对新兴的知识产权法律学科的全面理解与表述,开始着手建立知识产权法的理论基础和学术框架,为后来的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知识产权法》设定了雏形。该教材获“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成为全国高校知识产权法的主流教材,到2009年已出版四版,发行近60万册。


  

  1996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刘春田教授作为唯一的知识产权法学科代表,连续两届被聘为委员,为“知识产权法”从长期以来的选修课,一跃成为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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