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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会等群众团体要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积极作用

法学会等群众团体要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积极作用


刘剑


【关键词】法学会;群众团体
【全文】
  

  社会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法治化、民主化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的重要体现,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一个国家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保障。这是一个既古老又崭新的命题,从古至今,在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人们都在探索着最好的社会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一定的政治制度和经济体制,伴随着民族文化的积淀和传承,其影响力渐渐渗入人们的思维习惯和生活方式;在经济和政治的需求中,执政者与百姓或者叫管理者与公民,都是在相互的沟通、理解、互动甚至是碰撞、摩擦中,逐渐找到平衡、找到定位、找到合理的依存关系的。


  

  “管理就是服务”,这是现代意义上的管理理念。但是服务水平如何,能否满足人们的需求,能否从理论与实践上体现好服务的宗旨,这一直是执政者或者社会管理者实践中推进的重要目标。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以来,特别是在经济高速发展、GDP位居世界第二,依法治国入宪十余年、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大背景下,面临着经济社会转型期的一系列难题,诸如新的利益群体逐渐形成、各种利益诉求逐渐增多、分配不公带来的社会矛盾日益凸显、人们对公平正义的普遍关注等等。新形势下,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用更科学的管理模式来解决改革遇到的新问题,是我们党和政府面临的严峻挑战。


  

  一、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创新,拉开了中国全面推进社会领域改革的序幕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研讨班的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不失时机地提出了“扎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的重大课题,并对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了八条具体要求,即: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管理格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共安全体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网络管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思想道德建设等。


  

  可以说,这个讲话立足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性特征,立足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新问题、新挑战,深刻地反映了党在执政和发展的过程中,对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在不断深化,也在一定意义上拉开了中国全面推进社会领域改革的序幕。其中,总书记明确提出,在社会管理格局中,要“支持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这对于法学会等群团组织在社会管理创新中更好地发挥优势、履行职能、应对挑战、发展壮大,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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