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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启示录

  

  人们已经开始担忧,中国会不会也像美国那样出现一群群追赶「救护车的律师」?群体性事件会不会有一天在精明的律师们的调控下转变为群体性诉讼呢?对这一切,中国的司法机关准备好了吗?


  

  不少人认为,诉讼时代的到来主要和中国20多年来不断坚持的普法教育有关。从1986年开始,中国开展了旨在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普法教育规划。这种普法教育五年为一个周期。2009年,中国正在经历第五个五年普法教育。其实,这种说法并不是问题的全部答案。无论是学者走进中南海开课讲法,还是基层组织的强化灌输,如果这类宣传说教发生在无关个体痛痒的场合,其实际效果十分可疑。事实上,真正起作用的,主要还是当下每日每时扑面而来的新鲜的生活方式。


  

  1976年1月,美国前总统尼克松的小女儿朱莉娅·尼克松和她的丈夫艾森豪威尔先生(美国另一位前总统艾森豪威尔的孙子)来到北京。他们吃惊地看到,每天晚上九点锺左右,几乎所有的中国人都关门睡觉了。和芝加哥的规模相似的北京城,静谧得像个中世纪的农场。冬夜的北京长安街上,除了能看见几辆军用吉普车外,就剩下郊区农民的马车了。着名艺术家艾未未发现,当我们今天打开一张大城市的日报,有生活经验的人们会发现,如今一天中发生的事情,比几十年前的大半年里发生的事情还要多。其中,发生频率最快最多的就是社会各行各业中时刻发生的侵权责任纠纷。随着中国经济发展的快速提高,在民间调解解决不了、政府部门也不能有效解决纠纷的时候,法院将成为消解社会矛盾的最终汇集处。法官们将毫无悬念地成为这个社会中最忙碌的群体。


  

  面对汹涌而来的诉讼潮流,很多迹象表明,我们并没有准备好。一个令人苦恼不堪的问题将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里纠缠着中国的法律职业群体:我们是否有可能成功地阻击住伴随着工业社会和城市化发展滚滚而来的诉讼潮流?到底是我们中国自己过去的「土办法」,还是别人已经基本奏效的「洋办法」更符合现代文明社会的规律?间或说,在这个复杂的社会转型过程中,「土洋结合」才是符合现实中国的权宜之计?


  

  在2010年3月的「人大政协两会」上,一位名叫张春贤的省委书记被记者意外问到一个法律问题:


  

  「社会冲突事件,是通过调解还是法院裁决更有效」?张春贤几乎未加思索就回答到:「长远看,加强司法裁决符合国际发展的一般规律,但从东方文化和东方现在的发展阶段,加强司法调解是必要的。两者要结合在一起」。这位曾长期在机械、交通行业任职的官员能如此睿智从容地回答这样一个专业法律问题,可见近年来中国地方官员知识结构的变化和进步。


  

  张春贤前不久被委以重任,担任了中国西北边陲的「封疆大臣」。接任他省委书记职务的周强先生,恰好是一位早年从事过民商法学术研究的学者。也许和法律专业背景有关,他的一些说法更为专业和坦率。据说,他常常对自己所领导的省内很多基层县、市的干部们说,希望大家脑子一定要搞清楚,现在的中国已和以往不可同日而语。中国今天已经进入了两个与以往不同的新时代。第一,中国现在已经进入了3G时代,你平时抽什么烟、开什么车,穿什么衣服、戴什么表,都有可能在一分钟内被网民曝光。第二,现在的中国已经进入法治时代,你们工作上不小心有了失误,后果已经不是写检查撤职这么简单,你是有可能在法庭上当被告的。但遗憾的是,还有太多人到现在还不明白这码事儿,等到出了事后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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