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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启示录

  

  如何防止或减少公共危害和侵权行为的发生,涉及社会管理、科技进步、制度完善以及道德教育等重大议题,显然不是侵权法所能承受之重。侵权法的功能在于,规定何种行为,侵害何种权益时,应当就产生的何种损害,予以何种救济和赔偿。这种在当事人之问不存在契约关系的情况下发生的民事责任,可能时刻发生在每个人周围,当它一旦被载入法律的栈道,便可能以加速度的方式将社会导入一个真正的「诉讼时代」。从对美国这个「诉讼社会」的研究中,弗里德曼教授极为敏锐地得出结论:「二十世纪侵权行为的故事,是一个损害赔偿扩张的故事」。


  

  在美国,随着侵权法的不断发达完善,一大批被称为「救护车追逐者」(ambulance chaser)的边缘化律师群体应运而生,他们或游走于车祸、爆炸、火灾的现场,或竞逐在医院、殡仪馆的走廊,这些人必须跑得比其他人更快,不仅要跑在其他律师前面,而且还要跑在怀揣一大堆空白弃权书的保险公司理赔员的前面。


  

  同时,在这些律师的委托人中,还会出现一些贪婪无耻的人,他们极其「善于」因香蕉皮而滑到在地,或「成功地」将自己跌入路边未适当盖紧的下水道中。比如,在20世纪20年代,在美国纽约有一个名叫Irving fuhr(欧文·佛恩)的人,他就是一个「擅长在镶有透明玻璃的人行道上、下水道盖子上、地下室门旁跌倒的专家」。


  

  此外,早年那些坐在你的床边问寒问暖的旧式医师将很快绝迹。他当年可以登门出诊,像是一个和善可爱的有经验的长者。尽管他可能会有失误并无法治愈你的疾病,但你绝对无法想象可以把他告上法庭,因为控告他就如同控告自己的一个忠诚质朴的老朋友一样。不过,这一切在今天已经发生了质变。在包括医疗在内大量专业服务领域里,人们不得不握着系在硬木板上的那只廉价的圆珠笔,在各类含有「知情并同意(informed consent)」的法律文件上不加犹豫地签上自己的名字。人们无可奈何地看到,当高科技和侵权法变得越来越进步的时候,这个世界也开始变得越来越没有人情味了。


  

  不知道是有幸还是不幸,中国进入诉讼社会的时问几乎比欧美发达国家迟到了近一个世纪。统计数字表明,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普及和增强,中国各地如今诉讼到法院的案件激增,甚至形成「井喷」的趋势。2008年,全国法院受理各类诉讼案件突破1000万件,2009年将达 1200万件。如果平均以一个案件涉及4个当事人计算,全国一年就有近5000多万人卷入诉讼。据统计,2007年,全国法院受理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案件达98万多件;2008年上升为103万多件。众多的迹象表明,从现在开始,中国已经开始「提速」进入了一个诉讼时代。与此同时,在中国的街道上也已经出现了故意制造人身伤害事故的「碰瓷专家」,在餐厅里,也出现了蓄意制造软饮料中毒事故的「索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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