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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修改意见)

  

  修改理由:为了简化保险手续,方便单位为职工缴纳医疗和生育保险,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本办法中规定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将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


  

  第三章 关于工伤保险


  

  将草案第十三条新增一款为第二款:(为单位利益的而醉酒的不属于社会保险法三十七条(二)项的规定,可以认定为工伤。因工作原因或工伤直接引起自残或者自杀不属于社会保险法三十七条(三)项的规定,可以认定为工伤。)


  

  修改理由:在我国现实中为了单位利益陪客饮酒醉酒的情况很多,为了保护职工利益,保障公平正义,应当将为因工作为单位利益的醉酒导致职工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认定为工伤。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曾经出现为因为工作原因和工伤导致职工自残或者自杀的情形,法院也在相关案件支持了因为工作原因而自杀、自残的主张,所以为了保护职工利益,改善工作条件,对因为工作原因和工伤导致职工自残或者自杀的情形也应当认定为工伤。


  

  将草案第十四条修改为:(伤残津贴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同工种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因工死亡补助金总额不得低于当地同工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总额不得低于低于当地同工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修改理由: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已经规定了伤残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但伤残津贴标准仍然偏低无法保证工伤职工的基本生活,曾经出现过工伤职工靠乞讨度日的新闻,工伤职工是因为企业利益而受伤的,作为受益人和加害者的企业应当补足他收入的减少部分,应当按照当地同工种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我国现行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因工死亡补助金总额是原月工资的四十至六十倍,只极大的伤害了广大工伤职工的利益,工伤补偿连民事补偿和国家赔偿都不如,导致经常出现工伤职工养老困难的事件,所以为了维护社会基本的公平正义应当提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因工死亡补助金总额,本法中应当规定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因工死亡补助金总额不得低于当地同工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已经规定了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但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仍然偏低无法保证工伤职工的基本生活,曾经出现过工伤职工靠乞讨度日的新闻,工伤职工是因为企业利益而受伤的,作为受益人和加害者的企业应当补足他收入的减少部分,工伤补偿连民事补偿和国家赔偿都不如,导致经常出现工伤职工养老困难的事件,所以为了维护社会基本的公平正义应当提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总额,本法中应当规定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总额不得低于低于当地同工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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