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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在市场条件下的合同风险防范与管控

中国企业在市场条件下的合同风险防范与管控


张友苏


【全文】
  
  企业在经营管理中的合同风险(其实在中国还有政策风险、后继政策和后继法律风险以及地方政策风险,下同),必须在企业高层重视下再通过企业的法务人员或外聘律师来规避和管控。一旦风险出现,“救火”式效果无论如何去努力也总会伴随损失而出现的。所以,为了能给中国企业或在中国注册的外资企业、跨国公司输入合格且高素质的律师来做企业法律卫士,最大限度保护本企业在市场经济中不出或少出合同风险,本课程将尽其可能全面详尽地讲授企业的合同风险的立体防控、化解和管理方法,虽然用“管控风险”一词时不能恰当、精准地反映出企业防控、化解企业合同风险的实际运作过程,但本文仍沿用“管控”一词,只是听者知道其中差异就行了。下文将把五种保障企业合同风险管理的模式逐一阐述和穿插分讲于五种企业组织架构中去。这五种保障模式:

  
  (一)、内部控制机制保障(建立企业决策层管理层操作层联动制度);

  
  (二)、常设法务组织保障(法务人员高度全程介入);

  
  (三)、全员参与培训保障(管理层和员工的基本法律知识素养);

  
  (四)、外部律师专业保障(名牌律师事务所的选择与使用);

  
  (五)、政策地方规定保障(国家要规范外部市场环境);

  
  一、大型国有企业(含集团型公司)的法律工作机构建立与建设是防范合同风险重要的组织保障和专业保障。

  
  (一)总部层面的法律工作机构设置,人员分高中低合理匹配:总法律顾问、总监、主管、专员等;

  
  (二)总部与下属子、分公司法律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的上下级关系、协调、指导、配合与监督,有的还有领导关系;

  
  (三)总部(集团公司、投资型公司)与控股、参股企业的法律关系而衍生的风险共控关系;

  
  (四)总部的法律业务分类与风险管理:

  
  1.合同或契约性文件的创制、修改、审查和事后追踪与反馈、研评制度;

  
  2.公司的所有规章制度的订立、实施、修改、审查和汇编都应有法务参与;

  
  对下属子、分公司或参、控股公司的上述文件的修订和实施也应提出法律上的建议以保证集团或系统内法律文件、效力的整体协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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