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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制度设计与制度实践冲突时……

  
  正是这些“黑白不分”的州,即作者所谓的“摇摆州”成为了美国总统选举的最大热门,也是对美国总统在最后到底“花落谁家”最具有变数的一个地方。2000年的总统大选中,“摇摆州”之一佛罗里达州就是决定民主党候选人戈尔,共和党候选人布什谁当总统的一个州。

  
  在2000年11月的第一个星期三,佛罗里达州出问题了,总统没有产生,从而发生一个宪法与政治危机!这场政治危机到底如何解决?如果在其他国家,则有可能出现暴力冲突,从而引起宪政危机、甚至战争;但是在美国,这次总统选举危机的解决办法是美国最高法院的一个判决就完成了,而且双方还都接受了。原来佛罗里达州的选票问题是一个技术问题而已,美国宪法、以及宪法实践带来的修正案对美国总统选举的各种危机早已做好一些基本的制度安排,虽然不能解决一切问题,却基本够用!

  
  那么,这些支撑美国总统选择的相关制度到底有哪些?它们如何运行,则是该书其他章节要关注的对象!

  
  二、阅读思考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即使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政治制度、法律制度也非常完善,成为其他国家向往的法治国家——依然会出现各种问题与纠纷,比如说2000年戈尔、布什选举冲突。由于美国总统不仅仅在美国国内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而且由于其在国际外交事务的重要性,总统选举就不仅仅成为了美国公民关心的事情,也引起其他国家的侧目。这一冲突不仅仅涉及到底谁担任美国总统,更关涉在这次总统选举冲突中,美国总统的选举制度在运行中如何出问题,是什么问题,以及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以及非美国人来说,这些问题以及解决对他们的借鉴是什么?

  
  对于笔者而言,通过作者在该书的第一章的描绘,看到了美国宪政制度(在该书就是总统制度)的问题产生与解决模式。制度的设计者(如美国宪法的制定由制宪会议完成)对某一具体制度——比如说总统制度——及其角色的担当,有一个基本的认识;在该章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基本设计,最初的总统,所有制宪者都希望他的权力不要太大[2]。这个认识或许在运行之初可以符合设计者的意图,但在制度实践中随着时间的推移却常常偏离制度的主观目的,而且无法遏制(到今天美国总统就已经成为美国社会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他机关如国会、最高法院都已风光不再)。当这种偏离发生时,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产生了所谓的(宪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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