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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

让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


唐菁


【全文】
  
  《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自由的权利,而这一权利在如今互联网触角伸入到社会角角落落的助力下愈发获得了充分施展。当传统媒体还在沾沾自喜把持着社会舆论的主旋律时,越来越多的普通民众开始在网络之间寻找话语权。在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论坛上,他们揭露社会丑态,针砭时弊,挖掘“背后的故事”,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法律、文化各个领域评头论足。这股在虚拟世界形成的网民意见,如星星之火般积聚成不容忽视的合力,因以“民意”之名,引发了现实世界的强烈“地震”。

  
  这当中最为网民津津乐道的一次壮举,就是18天“肉倒”南京江宁区原房产局局长周久耕事件。去年12月,周久耕因发表“查处低价销售楼盘”言论引发网络民众的人肉搜索,很快便被曝出有抽天价香烟、戴名表等腐败嫌疑。18天后,周久耕被免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今年10月,周久耕犯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20万元。周久耕的落马被视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网络反腐第一案,是民主监督的成功范例,是一场“庶民的胜利”。此外,还有杭州街头飙车撞死人的“70码”案、温州官员低价购买安置房事件、云南监狱犯人离奇死亡的“躲猫猫”事件、陕西真假华南虎照片风波、因曝光政府非法征地而引发河南警方的“跨省追捕”等一系列网络公共事件,无不体现了网民在推动事件真相的调查、惩治贪弊失职官员中所发挥的巨大力量。

  
  可是,硬币总是两面的。在我们受惠于网民推动国家民主政治和民主监督带来的昌明之治时,网络“民意”也凸显了它狰狞和暴力的一面。许霆案就是一个值得警醒的例子。许霆一审被认定构成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后,激起了社会各界的热议。一方面是许父在媒体面前哭诉是银行的ATM机诱惑了“村里公认的乖孩子”犯罪,辩护律师如同话剧演员附身一般在庭审时大喝“柜员机,你知罪吗?;另一方面是网络上的众口铄金,法学家批评司法机关刑、民不分,网民们更是群情激愤,指责法院机械适用法律,以“不合理的法制冤屈了许霆”,痛斥银行以自身的过错惩罚他人,身为受害者的银行反被推向了道德的审判席。在种种因素的影响下,许霆最终改判入狱五年。而对于这一事件的意义,就很难以轻松的心态来看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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