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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云水禅心网友的一封公开信

给云水禅心网友的一封公开信


普通老年一兵


【全文】
  
  云水禅心你好!经搜索网上有好多好多的“云水禅心”(我本来想在你的原文后面发帖,阐明本人的意见,但是,经多次试验都没能成功,帖子都发不出去。现在只好给您写这封信了。)(不知道那个云水禅心是真的?希望您能够回应一下。)。您的《偷盗者申请赔偿,法之何存》的文章写得很好。(何鹏应是偷盗者吗?)有意见不管是相同的还是不同的?能够勇敢的发表出来就好,是件大好事,任何一项事物经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最后才能够得出一个正确的结论。不经讨论,只凭一言堂谁有权利、谁的官大就谁说了算才是不正常的现象呢!我真希望你挑头把这场讨论开展起来。把究竟信用卡透支是何性质(应定何罪)的问题?(尽管现在两高12.16司法解释已有结论:“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还可以继续讨论下去,是会有一个正确、美好结果的!

  
普通老年一兵

  
2010.01.18

  
  云水禅心 评论

  
  首先谢谢您对本人《偷盗者申请赔偿,法之何存》一文的关注。

  
  其次我想说的是,对于何鹏一案,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不管怎么说,作为一个公安专科生,自己卡上无缘无故多了那么钱,不向银行反映,竟然221次取款,这不是盗窃是什么?法院定他盗窃罪,无过之而很及之。其它的观点我已在上文中说清了。

  
  再次谢谢您对我文章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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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dydtx

  
  请您再看看《何建贵40多桌酒席的目的何在?》一文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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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dydtx

  
  就是下一篇文章!了解了解全部案情吧!也参看参看专家的观点。是八年半以前的事情了。

  
  回复 |

  
  wdydtx

  
  法律能够对于同一个犯罪嫌疑人的同一行为,进行反反复复地、来来回回地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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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dydtx

  
  您是一个爱写博文的人、同时也是一个有时间写博文的人,这就非常的好了!对某一事件发表评论,就要首先了解某一事件的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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