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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行政执法的反思

环境行政执法的反思


王艳芳;陈曦


【摘要】环境行政执法作为环境管理法律手段中的行政法律手段不仅具有强制性,而且还是环境管理的主要手段,对环境的监管工作也意义重大。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环境行政执法一直都存在很多问题,对保护环境并没有起到它应具有的作用。最近发生在云南省的阳宗海砷污染事件,明显地暴露出我国环境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大量的问题。例如环境行政不作为、行政不合法和责任观念不强等等。并逐步形成了地方政府的“三不查”:老百姓不上访不查、媒体不揭露不查、高层领导不批示不查和企业的“三不怕”:不怕环境监察、不怕环境处罚、不怕给老百姓造成损害的局面。即我们所谓的“三不干部”和“三不企业”,这给环境带来了巨大的毁灭性的破坏。

【关键词】环境行政执法;项目审批;行政监察;行政不作为
【全文】
  环境行政执法是环境管理的主要手段,环境行政执法是指依法享有环境管理权的行政主体,依职权适用法律手段对环境行政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的环境行政行为,并进行其它环境监督管理的活动。但是,环境行政执法并不包括 “行政机关制定环境行政法规和规章等行政立法行为”以及“解决和处理争议与环境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民事争议的行政司法行为”。环境行政执法的具体形式有环境行政许可、排污收费、现场检查、“三同时”验收、限期治理、调查取证、环境行政处罚等等。环境保护重在环境管理,而环境行政执法是环境管理的主要手段。环境行政执法具有环境法和行政法的双重特点,并且遍及环境管理的各个角落,是环境管理过程中极为有效的手段。但是,目前我国在环境行政执法过程中却存在着很多问题。例如环境有关职能部门审批把关不严、执法力度不够、督察落实不力、以罚代管、疏于监管、整治违法行为避重就轻、敷衍了事等。
  
  阳宗海砷污染事件就是一起典型的环境行政执法严重不到位的案例,也是一起典型的以牺牲环境、破坏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经济增长的案例。从媒体关注的角度来看,该事件现在已经成为仅次于三鹿奶粉事件的重要媒体议程。同时也是云南省政府、环保部门和昆明市、玉溪市相关机构及市民特别关注的焦点。阳宗海砷污染事件的发生为我们敲响了环保警钟,也暴露出了我国环境管理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云南省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致使澄江锦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多年逃脱监管,违规生产,是酿成阳宗海严重砷污染事件的主要原因之一。下面我们就来分析一下阳宗海砷污染事件所暴露出的有关职能部门在环境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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