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论电子证据的定案规则

论电子证据的定案规则


刘品新


【摘要】依靠电子证据定案在本质上属于司法证明,它可以参考科学证明的一些规律,但其本质上不是科学证明;在基本模式上要将自由证明模式和规范证明模式结合起来;在基本机制上要坚持体系定案,即电子证据不是单独地发挥作用,而是要与其他证据结合在一起,以证据体系的方式证明案件事实。
【全文】
  

  一、问题的提出


  

  作为一种崭新的高科技证据,电子证据在解决司法纠纷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同时,它也给各国证据法律制度带来了一定的冲击与挑战。诸如如何提取和保全电子证据、如何审查和认定电子证据等,尤其是司法人员如何有效地依靠电子证据定案,成为困扰司法实践的一个难题。下面试举一起普通却引发广泛争议的案例:


  

  某地公安机关接到林某的报案称,其电子邮件账号被他人冒用,发送含有7张色情图片的电子邮件给其同事李某,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公安机关通过查看邮件信息和市电信局服务器日志记录,发现发送色情邮件的电脑当时使用的IP地址为“61.146.82.94”;从市电信局取得的用户上网清单查明,案发这一时间段使用此IP地址的电话号码为“341××××”,上网帐号为“e183test”,均属梁某所有。公安机关还查清,市电信局服务器、李某收邮电脑所记载发送邮件的机器名与梁某电脑的名字相同;色情邮件发送期间梁某正好独自在家中上网,具有作案时间。随后,公安机关对梁某进行了盘问,扣押了其电脑,并作出警告和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梁某不服,以有可能是黑客盗用作案为由,提起撤销行政处罚之诉。[1]


  

  本案号称我国IP地址用作证据的第一案。在审判中,争议的焦点是依据现有证据能否认定原告实施了网上传黄的违法行为。有关的证据既包括IP地址、电子邮件和日志记录等电子证据,也包括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传统证据,两类证据如何有效结合就成了定案的关键。显然,法院作出何种裁判,取决于如何依靠电子证据定案。


  

  这是一个同电子证据的证明力评断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法律问题。简言之,电子证据的证明力评断通常是依靠电子证据定案的基础,依靠电子证据定案是电子证据的证明力评断的延续,两者的基本原则是一脉相承的。基于此,西方国家在这两个问题上采取了基本一致的处理机制,即遵循传统上的自由裁量原则。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