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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聂树斌案看中国的司法体制

  
  至今为止,二审判决至今未出。

  
  以案说法:

  
  通过上述案例的发展过程,我们可以很明显的看出,这是一桩有很大问题的案件,其中有些细节笔者没有一一列出,只是排出时间表以说明案件发展过程。总结可知其中主要存在的司法体制问题有:

  
  1.司法正义

  
  在中国如果提到司法正义的话就会想到法官、检察官的高大形象,但是值得拷问的是现阶段中国的司法正义真的值得拍手称快吗?!不尽然!

  
  司法实践中对于强调程序合法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关键,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仍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这不是一个个别的问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公安部已对此案做出批示要求对此案的侦破进行复核,并追查相关的责任,可以断定这个冤案的形成根子是违反司法程序,由于程序的不合法导致冤案的产生。

  
  强调程序合法是实现司法公正的一个最基本的原理,因为任何违反程序的司法过程都有可能形成判决上的错误,这一点在司法实践中是不能忽视的。

  
  这个案子发生在十几年之前,那个时候有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就是司法部门为了确保社会治安,把破案率和干警的经济利益挂钩,并向干警下达破案的“硬指标”,这些“硬指标”都和干警的经济利益挂钩,这种办法在实践中证明祸害非常大,也是产生冤假错案的一个重要原因。应当看到在那个时期虽然已经有了相应的法规纠正这些错案,但是实践中要纠正一个错案的成本太大,以致几乎无法纠正错案。聂树斌案即便发现了疑点在当时的背景下根本没有纠正的可能。如果不是犯罪嫌疑人王书金供出这个案情,聂树斌案将永远是一个冤案。程序正义不能得到有效的体现,就无从谈起实体正义,说起来只是一种泡影。 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体现的刑讯逼供、草草结案的现象更是司法体制的一种无奈,聂树斌案发生在14年前,在这期间可以说中国的司法体制改革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效,但是一些司法实践中的违规操作却屡禁不止,无法真正的实现司法正义!

  
  2.谈谈人权问题

  
  2004年中国已经将人权问题写入宪法,这是划时代的进步。从本案来看,人权的保障究竟实施了几分?

  
  根据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不管处了什么刑罚,罪犯家属取得判决书是天经地义的事,也是1996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要求。1995年聂树斌历经石家庄中院一审判处死刑、河北省高院维持原判并复核,直至聂树斌被枪决,聂树斌的家人从未收到过一审及二审判决书,法定的权利受到了侵犯。更离奇的是,可能的“真凶”出现的的两年时间里,聂母多次为儿子的案子向河北省高院提出申诉,均被以没法提供原审判决书为由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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