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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贺卫方

  
  每每出现社会热点问题,老鹤总将自己置于舆论的最前沿,而且始终站在“权威”(也许用权势更确切)的对立面。孙志刚案件中,老鹤与其博士生联名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特别问题调查委员会以审查国务院《收容遣送条例》的合宪性。老鹤时常接受外国媒体的采访而且“口无遮拦”,他关注最牛钉子户、关注周正龙案件、关注邓玉娇、关注聂树斌案,甚至我们河南高院的张院长也成了他关注的对象。有人可能会说,作为一个学者只站在公权力的对立面、只看到社会的黑暗面,总将自己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是不明智的是违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的。可这正是我称其为斗士的原因,任何一个有良知的学者(不需要有高深的专业知识,有良知足以)都会对社会热点问题有一个内心评价。可请扪心自问,你们的所说的和所想的一致吗!?老鹤起码做到了这一点,怎么想就怎么说,所以我说他口无遮拦。

  
  老鹤的所作所为也得到了应得的“回报”。在中国的政治中心有些窒息的老鹤要去浙江大学法学院。在与浙大已“米已成炊”的情况下,对方迫于各方面的压力竟不敢接收。后老鹤终被北大发配到石河子大学。我想他们是想磨平老鹤的棱角,让其成为一个四平八稳的学者。可令人欣慰的是江山易改禀性难移,老鹤还是老鹤,还是以前的老鹤,还是那个口无遮拦的老鹤。

  
  想说的话不敢说,中国的学者既可悲又可怜!不说者,获得了地位、荣誉、金钱,而老鹤却获得了尊重和内心的坦然。

  
  我曾对老鹤的一些做法也持批判态度(曾在北大法学论坛上发表的一点文字:贺卫方敢于提别人不愿提或不敢提的社会问题,为弱者呐喊助威确实令人佩服!但作为一名法学界的大师级人物,通过自己的名声和地位而影响政府部门的高级领导,从而推动立法,甚至影响司法。我们是得到了我们希望看到的结果,普通公民确实也从中受益了。但从另一个方面看,这样结果的出现恰恰是法律人的悲哀!是我国仍处于实质上人治状态的体现!!),但细细品味老鹤的做法不但无可厚非,而且难能可贵。学术上应该百家争鸣,而在一些热点社会问题上就应该发出不同的声音。学者不应是统治者各种政策及行为的吹捧者,应是警钟的敲响者、行为的监督者。

  
  老鹤在接受外国媒体采访时,时常会说到中国的民主问题,而且毫不避讳。当初我也不理解,总认为中国的民主进程是一个过程,现在不就正朝着好的方向发展嘛!可仔细品味,老鹤说了“不该说的话”(其实我认为没有什么不该说的)可能会成为排挤的对象,但他的做法无疑将缩短到达理想民主状态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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