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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人的思维

税务人的思维


尧艳


【全文】
  
  作为税务工作者,当你想到你思维结果背后决定的可能是几千万财产的分配,或者一些人的命运,甚至是一个企业的兴衰,你会不会感受到强大的压力?当你看到你生活的城市日新月异,你是否有种职业的欣慰?当你再想到,通过你投入地工作,取得了某个重要证据的时候,你是否能感受到当中的无穷乐趣?当你通过思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赢得纳税人的称赞,你是否感受到了社会认同你的付出的快乐?

  
  对一名税务人来说,拥有税收思维(我们暂且简称为税收思维),既是一种追求,也是一种修养,更是一种境界。

  
  税收思维是税务人特定的思维模式,是一种思维的独特的进路。通俗地说,税收思维包括两个涵义,一是站在税收立法、司法、执法和守法的立场上来思考和评价周边存在的一切人和事;二是在说一件事、想一件事或做一件事的时候都没有忘记税收的要素,都会自觉不自觉的和税收相联系。

  
  和其他思维相比,税收思维主要有四个特点:第一,税收思维强调平等性和正义意识。第二,税收思维强调规范性和服从意识。第三,税收思维强调程序,注重证据。第四,税收思维排斥感情,具有理性。

  
  在现实的背景下,我们要拥有和坚守税务人的思维方式是非常不容易的,需要有一定的毅力和定力。

  
  一、税务思维的几个特点

  
  (一)法定性

  
  有一句税收谚语至今历历在目:“无代表,不纳税”。它是来自英国的一句格言。英文原文一般表述为“No tax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无代表,不纳税”说明了纳税人承担纳税义务的前提是自己的同意,同时,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了国家征税的正当性源泉。

  
  征税,只能在法律的授权下进行,没有法律依据而向公民征税,就是侵犯公民的财产权利。国家向公民征什么税,征哪几种税,怎么征,都应该由税法作明确规定。

  
  2009年9月7日,众多媒体报道了我国将开征机动车污染防治税的消息:环保部污染防治司有关负责人在2009中国汽车产业发展国际论坛上表示,环保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量,希望能把机动车污染防治税纳入环境税。一时间,“对机动车征收污染税已达成共识”、“机动车缴纳污染税只是时间问题”成为媒体报道的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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