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法制的“怪坡”

中国法制的“怪坡”


司马当


【全文】
  
  你很难想象,当你把车停在一处上坡的路段时,挂着空档的车会自动地向坡上滑行,逼得你不得不立马踩住刹车。这种现象被人们称之为“怪坡”现象。据说,在济南、大连、西安和台湾的东台,都有关于怪坡的报道。

  
  其实,位于大连星海公司的怪坡我已体验过了,可这次到了沈阳,还是有朋友劝我去看一看。路上,朋友介绍说在沈阳东陵区境内还有一处怪坡,当地人不仅发现车能自己从坡底向坡上溜,并且下雨时水也是从坡底向坡上流。

  
  我告诉朋友,已有专家称这是“视觉误差”造成的。因为人的眼睛判断方位是有参照物的,参照物可能引起视觉误差,万有引力定律是不会错的,错的只可能是我们的眼睛。

  
  朋友沉思了一会儿,突然说,世界上给我们造成错觉的事物多着呢,正是这些错觉和误解,给人类带来了许多冲突和灾难。

  
  说话间,我们来到了位于沈阳新城子区清水台镇寒坡岭的“怪坡”,只见怪坡上已有一辆汽车在向坡上滑行,还有一个骑自行车的人正使劲握住刹车,以防向坡上滑行的自行车速度过快。

  
  就是这样一个由于人们视觉误差造成的“怪”现象,竟引这么多人来“捧场”。由此,我想到了我们中国的司法是否也正处在这样一个“怪坡”上。表面上司法似乎是在进步,而实质上却是在倒退,表面上公民在言论方面的自由程度是大多了,可“跨省抓捕”,以莫须有的罪名把“过份”言论者投进监狱,对全天下人都知道的冤、假、错案拖着不纠正,行政执法和审判程序的严重违法,已使司法“腐败到让人不能容忍的地步!”

  
  当我把这个想法告诉朋友的时候,朋友竟有些嘲讽地说,你们这些法律人总爱把八杆子打不到的事往一处拧。

  
  就在这个时候,我的手机响了,是某公司的律师打过来的,他说山东的一家法院正在银行无理扣划他们公司的帐户存款。我问他是怎么回事?他讲述了下面一段案情:

  
  今年七月份,他们公司收到山东某法院的《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称“本院在执行申请人魏**与被执行人**制药厂一案中,申请人向本院申请,称**制药厂对你单位享有到期债权61878元。”“现通知你单位从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不得向被执行人**制药厂清偿你单位所负的债务,而应于15日内直接向申请执行人魏**清偿。”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