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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文化的法律调整

  
  目前,很多中小城市和省级开发区目前尚没有一个全面反映政府政策以及供单位和个人发布信息的网站,乃是一大缺憾。从实际出发,政府可以采用招标的方式,由中标的网络公司负责开发与维护“数字城市”、“数字开发区”网站,以此为平台,实现政令发布、政策咨询、公共服务与商业运作的完美结合。

  
  通过完善网上政务公开和查询系统,对于重建诚信社会亦有积极意义。欺诈不但在当前的经济生活中大行其道,同时也渗透到文化和学术领域,各类欺诈性的虚假期刊、研讨会和评奖等活动令人目眩神迷,真假难辨。企业和个人信用的缺失,需要政府信用的弥补。网上政务在打击欺诈行为,建立诚信社会中的作用不可或缺。

  
  从法律上言,立法应当明确有关政府部门开展网上政务的作为义务。除要求相关政府部门公开法律政策、办事程序和财政收支(尤其是公款消费)等内容外,还应当要求职能部门通过网上政务的形式公开揭露、严厉打击经济和文化领域的欺诈行为。比如中国记者网(新闻出版总署主办)已经开通新闻记者证和媒体查询功能,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我们期待各地质检局在网上公布伪劣产品黑名单,各级民政部门提供社会团体注册信息网上查询等服务,通过阳光的照耀驱散欺诈的阴霾。

  
  五、网上文化扩张

  
  网络,从文化学的角度来看,本质上是西方文化的产物。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占据了国际互联网信息资源的绝对控制权,互联网上90%的信息都是英文信息[4]。由于信息是文化的一种形式的代言人,西方发达国家的信息产业一直处于领先地位,并通过尖端网络技术对发展中国家进行网络渗透。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西化将统领世界文化的潮流[7]。网络信息的传播便直接导致“文化扩张”、“文化倾销”和“文化覆盖”,甚或被某些论者惊呼为“网上文化侵略”。乃至美国有人言称:“什么样的人是新殖民主义者?那就是他们手中拿的是计算机而不是枪支。”[8]

  
  人有思想的自由,也有选择的自由,这种自由在网络环境中更加难以遏制。由于网络媒体容量的无限性和物质载体的无形性,从技术角度看,试图控制网络传播是不可能的。每天互联网上都会有成百上千的新网站出现,要想完全控制住每一个网站的信息传播只是空想。国家无法完全对其建立进行审批登记,也无法完全用经济力量对其进行控制(建立一个网站的资金非常之少),甚至要限制或禁止某些信息的传播,都不可能完全做到[9]。鼠标轻轻一点,就可以跨越一切国别的界限,畅游于网络世界。虽然用户要通过服务器来进行网络活动,服务器的设立要依据一定管辖域内的法律,与网络相关的物质设备总是处于一定的区域内,管理者和操作者也都是处于一定管辖区域中的人或组织[10],但是政治国家试图通过对服务器管理者的规制来控制信息的流动常常是徒劳的,不胜枚举的代理服务器可以轻易地规避这一煞费苦心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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