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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场案的悲情效应(2009修订)

屠宰场案的悲情效应(2009修订)


[美]威廉.H.麦勒 著;宋飞 译


【全文】
  
  (本文及《美国诉微软案》译自《法律界名人英语经典演说辞》 项阳编著(5元丛书第五辑 主编 马德高 张晓博 范希春)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2000年8月第1版 此次翻译未经原作者及编著者的同意,故仅供学术研究使用。)

  
  每天,成百上千的美国人被卷入严重的民事纠纷中,这在美国是史无前例的。这些人因自己的行为而面临逮捕、罚款乃至监禁的风险。你不会再看到有人在声势浩大的游行示威后被纠察队员驱赶或是从运粮车旁拖走。相反,你会发现通过千辛万苦和努力奋斗为自己家庭挣取诚实收入的人们被起诉。他们遵守着全国范围的州市两级法律和规章,可悲地是,这些事情竟让他们触犯了法律。

  
  这些辛勤劳动的男女们反倒成为了这片大陆的法律之下的贱民,这就是屠宰场案和提倡经济自由化的宪法保护的全部内核所造成的悲情效应。

  
  在屠宰场案中,最高法院以一个5比4的判决(在那时是一个少见的秘密投票)准许被行贿的路易斯安那州立法机关为正在进行屠宰的家禽创制一个长达25年的垄断法令。立法机关授予一家公司以独占权,让其经营新奥尔良的一家屠宰场,其它屠夫如果要进行家禽屠宰,就得使用那里的设施并接受它的收费服务。失去生计的屠夫们为保护其经济自由权利,向法院提出对这部新制定的第14修正案中的“特权或豁免”条款进行审查。

  
  对当时的屠夫们和如今的美国人来说,不幸的是,法院没有同意屠夫们的要求。大多数法官抛开该条款的本来意图,认为“特权或豁免”包含的仅是宪法所认可的原权利,正如宪法规定人们有权从事对外贸易、有权申请人身保护令状、有权自由进行州际迁徙。但这个条款并不违反人权法案,也不违反经济自由化原则。

  
  什么样的人挺过了这样的诉讼之灾?像二十年前移民到美国开始新生活的医院职工赫克托.尼克兹这样的人。以前,当他失去他的工作,他可能会继续靠福利救济或者沦为失业.现在则相反,他决定到纽约的通勤专车上为他的皇后社区从事安全、高效率、低成本的运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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