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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没有法制传统?

中国有没有法制传统?


司马当


【全文】
  每每谈及中国的法制状态,总有人会提中国没有法治的传统和信仰,中国的法治不能照搬西方的那一套,我们应当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种似乎很有道理说法儿,往往被一些既得利益者所利用,作为阻却社会法制进步,保护既得利益集团权利的筹码,实质上起到了遏止法制进步,溅踏社会主义民主的作用。那么,在中国究竟有没有民主与法制的传统?中国的老百姓能否消受得起真正的民主与法制?笔者仅例举一些在中国历史上有名的部分案例和“说法儿”,略陈已见。
  纵观中国法制史,早在战国时期,商鞅就提出“自卿相以至大夫庶人”,犯罪都同样处罚。这可以说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法制思想的源头,尽管在历朝历代的司法实践中有所变通,并且最多也不过是“刑过不避大臣”,真正对皇权的违法制裁一直是古代法学界讨论的“禁区”,但毕竟作为一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追求,“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已成为百姓熟知的“戏言”,流芳在评多公案戏剧中。
  隋文帝时,杨坚的第三个儿子杨俊被封义秦王,任命为并州总管。他在任上大兴土木,建造的王府极尽奢华,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规格,隋文帝得知后,罢了他的官,召回京师居住。大臣们为之求情,隋文帝却说“法不可违,我是五个儿子的皇帝还是天下百姓的皇帝?照你们的说法,为什么不另外制定一个让皇帝儿子遵守的法律?”这应当说是在我国法制史上为数罕见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的精典案例,这样案例就是在中国现代和当代都是没有过的,从这个视点上看,中国是不应该被称为一个“没有法治传统”的国家的。
  在中国的法制史上并不缺少铁面无私的法官,他们信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依法办事”,无论遇到威逼利诱还是亲情阻挠,无论是皇帝老儿说情还是公主娘娘发威,一概不给面子。由于他们的努力,法律的确定性和平等性得以维护,使得老百姓那怕没有把法律当作信仰,却仍坚信会有“青天大老爷”给他们一个公正的说法儿,权贵们不可能一直一手庶天。
  西汉时,张释之为公车令时,是卫尉手下负责守卫宫门的官吏。一次,太子刘启与梁王刘楫同车入朝,路过司马门时扬鞭驱车径直往里闯,被张释之发现。按照汉法律规定,文臣武将到司马门都要下车下马。张释之问明卫士知道是刘氏兄弟,急忙追过去,将车拦住。太子和梁王不但不承认错误反而斥骂张释之。张释之义正辞严地说:“你们为什么违背法令而不下车?难道法令对你们例外吗?”二人张口结舌,只好灰溜溜地下了车。张释之并不罢休,速写奏章上呈文帝,弹劾太子和梁王不下车公门所犯不敬之罪。文帝对张释之的认真办事,不畏权贵的精神很赞赏,遂升他为中大夫,职掌谏诤论议,专为皇帝献计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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