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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路漫漫

民主路漫漫


黄秩和


【全文】
  迈出第一步,就不怕路远和跋涉
  最近司法界和学界都很热闹,法院系统正针对三个至上正在热火朝天的讨论的时候,贺卫方老师为此泼了一盆冷水,在他的博唠嗑里进行了司法改革的大辩论。风景立时改观,很多网友都聚集到贺卫方博唠嗑里。从贺卫方老师的文章,我们可以看出,他是反对三个至上的,认为这使司法改革走了回头路。
  忽然,又听到一个振奋人心的声音,就是北京一部分律师开始呼吁律协直选。这真是一个大好的消息,就像早春的一抹新绿,使人感觉到春天的气息。北京律师要求民主,要求直选会长,直选会员代表,直选理事、监事。新事物,绝对是新事物,保守势力一定会出来扼杀。今年是律师的幸运年,出台了新律师法。同时今年也是律师行业民主的多事之秋。宁夏律协选举风波未平,北京律师协会又出惊人之举,为律师直选“添油加醋”。
  我们看到,北京律协制作的《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少数律师呼吁所谓“北京律协直选”的严正声明》大有文革遗风,一点不像谙熟法律的专家作出的。文中律协称自己是“依法成立”,称直选行为为“非法的”。我不知道,新律师法颁布后,北京律协有没有重新由北京律协会员代表大会制定一个新章程。我想没有,如果没有,就别说“依法成立”。 因为新律师法四十四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地方律师协会章程由地方会员代表大会制定,报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地方律师协会章程不得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相抵触。”接下来,就得说说律师们的要求是否违法,我仔细的阅读了《顺应历史潮流 实现律协直选——致全体北京律师、市司法局、市律协的呼吁》其中直接的要求为:
  1、根据全体律师投票、超过1/2同意的北京律协选举办法,由全体律师直接选举产生律师代表和律协会长、监事长;
  2、律协章程由全体律师的2/3多数投票实质通过,必要时再由律师代表大会形式上追认通过(与律师法关于章程由律师代表大会通过的规定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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