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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往者祭,为来者鉴——“杨佳案”:对中国司法文明与法治中国的思考

为往者祭,为来者鉴——“杨佳案”:对中国司法文明与法治中国的思考


黄永森


【全文】
  倘若依然按照传统中国的政治与法治思维来看待/对待“杨佳案”,似乎对待这样一位“按律当崭”者,就不必太过于追问司法过程与细节了,这可能就是传统中国人的一种心态与当代中国司法陋识习惯所在。似乎杨佳袭警案中六名无辜致死者和其他致伤者的血就能说明一切:血债血偿,自古天经地义!“杨佳死有余辜”,其他似乎就不重要了。这就是“杨佳案”快审快断后,目前呈现的状态的一种社会潜意识根源。似乎人们对司法十日上诉期的短暂与烂殇也不必太在意?!
  但是,北京奥运后的中国面对的却是另一番境况与现实问题:如何继承弘扬奥运普世精神与当今世界文明准则,来面对与解决中国的国家社会诸多问题?其中,司法文明与否,无疑是法治与正义中国建设课题中的“重中之重”!在此一大背景下,中国当局面临的大难题是:如何让懈于忱坷,百年中国司法之病得以根治?若要真正想让世界看到不一样的真实中国的“另一面”,实践现代司法文明无疑是一大挑战,这使“杨佳案”有可能成为新的关注焦点与试金石。
  为此,以现代文明法则与司法准则的新型法治观,要求与审视“杨佳案”的司法审理程序与全过程,成为既正当合法、又合情合理,皆非常必要。因为,如果不能让造成“杨佳袭警血案”背后的真相大白于天下,以警示来者。人们有充份理由质疑:这样的残案是否会持续发生?不法警察们的恶行是否会再造“下一个杨佳”?
  若从本案第一审以来,所暴露出来的,被法律职业者们和大众质疑的,司法程序公正问题和审判细节的正当性问题等等,却直接镯及到大陆中国司法公正与法治状况的深层次关键问题:如何真正以现代法治的基本规范和司法文明标准,来规制限约司法部门行为,对如此“案情明显”的案件进行公开公正的审理,及防范司法过当与可能的酷刑一类的司法人员报复性违法惩戒行为的发生,并可能造成本案背后致因淹灭,等等。正成为本案的焦点。
  显然,在本案对被告杨佳量刑适法并无太大争议的情势下,如何实践现代法治精神,在保障被告的合法权利与人身不受侵犯与虐待情况下,搞清楚犯案动机等事实,无疑成为本案的一个重要关键所在。这不仅是现代法治的基本要求,也是祭奠无辜者,既能让被告服法,又能令社会大众信服。从而使真正公正的司法社会启示功能效果得以展现,并获得文明与否的一次检验或证明的机会。所以,此案审判前,法律界众律师们的呼吁/函 [1],就是一个原本就应该引起有关当局与法院高度关注的问题!也是值得社会大众思考的重要议题!他的深层意义在于:中国法治与国家文明,需要当下的司法文明行动来体现与证明!值得社会大众来关注与为之努力争取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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