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权利冲突是个伪问题?——彷徨于英国的连体人手术分离案

权利冲突是个伪问题?——彷徨于英国的连体人手术分离案


柳建龙


【摘要】本文通过对2000年发生在英国的一起牺牲式的“连体人分离手术案”进行分析,对三种不同的观点提出批判,以此明确一点,即尽管法律规定的种种权利都有各自的边界,但这种边界并非是绝对排外的,因此,在特定情况下,权利冲突是确实存在的。在本案中,由于生命权的双重性,一方面要求国家保护Mary的权利,使之免受外来的侵犯,但是,另一方面国家又负有积极救助Jodie,保障其生命权的实现的义务。当连体姐妹的这两个权利发生冲突之时,宪法或者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据以做出判断。但是,基于基本权利的请求权性质要求,法院应当做出判断,这种判断是基于当下连体姐妹的健康情况和当下的医学技术的发达水平,为实现连体姐妹的最佳利益而作出的。
【关键词】生命权;宪政;平等;权利冲突
【全文】
  这些年来,随着环境以及各种因素的变化,“连体人”一词频频地冲击着我们的视觉和听觉、拨动着我们的神经,但是,除了好奇之外,并未引起国人更多的思考,尤其是从理论的角度予以思考和探讨更是少之又少。然而,我认为对此予以探讨十分有必要,因为连体人的出生率大概在1/250,000-1/80,000之间①,可谓相当高。且这些年来,随着环境的恶化,其出生频率渐呈上升之势。由于其中的部分连体婴儿可能存在一方生理机能不健全的问题②,必须实施分离手术方能保全一方,否则,只能任由双方一起消逝。但实施分离手术的风险相当大,其可能导致连体婴儿较弱的一方死亡,甚至双方的死亡。在我国法制建设初期,这一领域长期以来并未得到应有的重视,故虽有连体人分离的事实,但并未得到应有的讨论。③然而,随着法治建设的逐步展开和权利意识的提升,如何处理连体人分离手术,尤其是牺牲一方以保全另一方的牺牲手术(Sacrifice Surgery)无疑是值得探讨的。另外,厘清这类争议,还有利于我们进一步明确父母之亲权、未成年子女治疗的处分权及其界限,以及生命权的范围与界限,从而,在诸如堕胎、安乐死等问题上作更进一步的研究。为此本文将以英国的一个连体人手术分离案展开探讨。
  一、案情简介
  2000年8月8日,一位马耳他孕妇在伦敦圣玛丽医院生下了她的连体女婴(Conjoined twins,或者Siamese Twins④)。姐姐Jodie(化名)体内有一套健全的心、肝和肺,而妹妹Mary(化名)的这些器官却没有生理功能,甚至连大脑都没有发育完全,全部依赖姐姐的器官维系生命。“如果她出生时是独体的,她将无法存活,(我们)将不得不放弃救济。这样,她也将在出生后不久死亡。如今她之所以能活下来,是因为有一条共用的动脉使得她的姐姐,体质相对比较强壮的Jodie能够同时为她们俩供应存活所需的含氧的血液。”⑤圣玛丽医院的产科医生在诊断书上写道:如果不施行分离手术的话,那么姐姐Jodie的器官将很难承受日益增大的压力而将日趋衰竭,直至死亡。因此,这对小生命最多只能活3至6个月。就算奇迹发生的话,也绝对不可能长大成人。因此,医生建议对其施行分离手术,这样至少可以使其中一个婴儿存活下来。但婴儿的父母是虔诚的罗马天主教徒,他们固执地认为医生无权提前剥夺她们中任何一个的宝贵生命;另外,他们还担心,即使手术取得成功,其中的一个存活了下来,但一旦他们回到马耳他,他的女儿将会被拒绝洗礼,同时,他们也得不到当地人们的理解和支持。因此,婴儿的父母,尤其是婴儿的父亲反对为这对连体婴儿施行分离手术。为了克服婴儿父母的障碍,负责这对连体婴儿医护工作的医生向初等法院提起了诉讼,该院的判决许可医生为这对连体对婴儿实施分离手术。婴儿的父母不服,于是又向中等法院上诉。上诉法院由三名法官组成合议庭,他们用了六天听取婴儿父母的申辩、威斯敏斯特(Westminster)罗马天主教红衣主教Cormac Murphy-O''Connor的书面报告以及医院方面有关手术可行性的报告。其中Cormac Murphy-O'' Connor红衣主教强烈地反对为婴儿实施分离手术并给出了相应的理由。然而最后,最高上诉法院法官还是维持了初等法院法官的判决,虽然他们对判决的法律依据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分歧。与此同时,上诉法院准许婴儿的父母向上议院提起上诉。而上议院也作了准备,甚至一反常规,准备将以往由5名法官审理增加至7名以迎接这个棘手的案件。但连体婴儿的父母最后放弃上诉。⑥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