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劳教历史回顾

南京劳教历史回顾


韩力农


【全文】
  劳动教养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次伟大创举,是我们党“改造人、改造社会”伟大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打开历史发展的长卷,重新审视南京劳教创立、发展的历史,使我们对共和国的这项伟大事业犹然产生敬意,振奋精神坚定信心,立志将这项事业重新发扬光大下去。
  (一)创建的历史背景
  1、为什么要办劳教
  南京自古就有“金陵帝王洲”之美誉,新中国成立以前又是国民党蒋介石政府所在地。1949年4月21日,毛泽东、朱德向中国人民解放军发布“打过长江去、解放全中国”的进军命令,人民解放军于4月23日抢渡长江到达南京,迫使在南京的国民党政府军政要员和驻守军警纷纷南逃。4月2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立即着手接管在南京的国民党政府机构和官僚资本企业,下令解散国民党、三青团、青年党、民社党等反动党团及反动特务组织,废除国民党政府的保甲制度,设立“南京市失业公教人员知识分子登记处”,公布被接收的国民党政府各机关员工回籍生产就业的救助办法。 10月4日南京市治安委员会成立,市公安局连续破获“中国青年反共同盟”和“苏浙皖人民反共军”两个特务组织以及数起特务案件,及时颁布《禁止烟毒暂行办法》。同期南京市生产研究委员会成立,研究恢复与发展生产。继1951年全国镇压反革命运动结束以后,1955年对机关内部原国民党政府留用人员,开展肃清暗藏反革命分子的运动。1957年10月按照党中央的指示精神,南京市人民委员会制订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实施方案,批准成立以副市长江靖宇为主任、市政府秘书长洪百川为副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陈乐村、民政局副局长陆植三为委员的南京市劳动教养工作委员会,负责审查内部肃反运动中清查出来的有一定罪恶、必须给予管制的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并且将这些人全部集中起来组织劳动生产,有利于维护南京的社会政治稳定。从1961年底,对南京市大连山劳教所1052名劳教人员的统计数据来看,反革命分子123人,右派1人,反动分子167人,坏分子694人,无理取闹34人,破坏劳动纪律的33人。
  2、劳教所建在哪里
  为了“把这些人集中起来,送到国家指定的地方,组织劳动生产”,南京市公安局决定于1957年9月,在江宁区南京青龙山农场内和浦口区石佛寺,分别建立南京市劳动教养第一、二队,在雨花台区安德门、上新河江滩和江宁区黄龙山设立了第三、四、五队,组织劳教人员开山、采石、种田、修路,“替国家做工,自食其力”。1958年7月市公安局做出对劳教人员集中管理的决定,以黄龙山采石场为基础,青龙山农场一队、安德门菊花台三队合并到大连山成立大连山采石场。选择大连山作为劳动教养场所的主要理由,一是黄龙山采石场附近有部队军事仓库,出于安全和保密的需要,劳教人员不能上山采石,必须撤离;二是黄龙山采石场的石灰石氧化钙含量低、泥沙多,对冶炼钢铁不适用;三是大连山地处荒僻,人烟稀少,东、西、北三面为山麓环抱,石灰石储藏量大而且质量高,山丘荒岭又可以作为发展农副产品的基地,能够解决劳教人员的生活问题。所以,到了1958年底,收容的劳教人数从1957年的355人,迅速增加至1500人。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