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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的“选举权威主义”及其启示——兼论中国民主发展的基本路径

  另外,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那就是地方与中央在民主选举中的顺序问题。这里,我们可以引用研究世界各国民主化的美国著名学者林兹提出的一个观点。林兹教授从西班牙与前苏联等国的民主化实践得出一个重要结论,他认为,凡是先中央选举,后地方选举的民主化国家,中央就先于地方具有了民主的权威合法性,这就使中央可以运用这种权威来抑制地方主义的恶性膨胀。反之,凡是先进行地方选举,然后进行中央选举的国家,如前苏联,地方领导人先于中央通过民主程序获得合法性,这样,地方政治精英就可以利用这种合法性来反对尚没有进行民主选举的中央政府。由于中央不是民选的,因而在与地方斗争时缺乏权威合法性基础。①戈尔巴乔夫在与其政敌叶利钦的政争中失败,这一点可以说是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即使要在省一级推行民选,也要充分考虑到全国选举的顺序。  
  虽然,以上三种模式均有其不同的优势与弱点,然而,民主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并不能成为中国人拒绝进行适合于自身条件的民主制度创新的理由。从理论上对政治发展的比较研究方面,对中国民主化的途径进行探索是十分必要的。
  平心而论,在中国特定的权威体制下,现实的政治约束条件,应该是考虑中国民主化过程的至关重要的因素。一方面,人们要意识到,中国执政层对六四事件与苏东事件的记忆犹新,在他们看来,没有经过深思熟虑的仿效西方的民主化,会给社会带来意想不到的问题甚至无政府状态。对此,人们应予以充分同情的理解。然而,另一方面,中国走向符合中国特色的民主又是历史的大势所趋,是二十一世纪中国政治家获得民众持续支持与认可的最重要条件之一。众所周知,从世界范围与历史来看,发展民主政治,是一个民族真正走向富强并享有高质量的生活的必由之路,也是有效防范腐败与扩大民众参与的必由之路。   
  质言之,一方面,人们要充分考虑到中国的实际国情与政治约束条件,对民主化抱相当谨慎的态度,另一方面,历史趋势又要求中国人稳妥地进行民主制度创新。正是基于这两方面因素的制约,值得考虑的思考路径是,要从邓小平“摸着石头过河”推行经济改革获得成功的过程中,获取关于推进中国民主建设的方式的有益启示。是否能审时度势,在各种改革模式间进行合理的取舍,并在政治稳定的条件下完成向民主政治的转型,则未来二十年中国人最为关注的问题。   
  正如前文所分析的,由于简单地采用以上三种模式的任何一种,都有其客观的困难与矛盾。在这一限定条件下,不应该有先定的模式与蓝本,也不应先验地以某种概念为标准,来制定中国的民主发展计划。中国民主发展的基本路径应该是,以解决直接面对的问题为主,通过“就事论事,点滴改良”的方式,来解决中国民主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在中国民主制度发展的问题上,在碰到具体问题时,想一些临时性的办法,走一步,看一步,发现问题再停下来,看一看实施效果,走好了,再向前走一步,走不好,再退回来。试试其他办法。通过这种不断试错的办法,步步为营,循序渐进,稳扎稳打,缓进待机,从中逐渐开出一条新路来。可以说,这是一种包含着保守主义与经验论哲学智慧的、自觉排斥建构理性主义的乌托邦社会工程设计的思考路径。它渗透着一种对理性建构设计的怀疑主义精神,但它却不拒绝经验中的试错,而是努力通过这种走小步。走稳步,不停步的点滴改良的方式。来实现制度创新。这是一种以直接应对现存问题为导向的试错模式。是邓小平“摸着石头过河”的经济改革试错模式在政治领域的延伸。它包含着对现实政治约束条件的充分尊重,包含着对没有在历史经验中尝试过的新的政治整合方式的持重与谨慎,而唯有如此,才有可能在权威主义的条件下有可能开出新的路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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