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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和范美忠的道德标本意义

  三、民粹主义和泛道德主义在当前中国
  对于范美忠,有人从中国精英的人格方面抨击他,从舍己救人的道德层面批评他,那是纯粹的哗众取宠。要知道,在中国这样一个国民文化程度极度不均衡的社会,批评占少数的精英阶层最容易引起共鸣。在中国这样一个习惯道德评判为主的社会里,高举道德的旗帜无疑能够占据主流。这或许可以称之为民粹主义和泛道德主义。
  民粹主义和泛道德主义的结合应当产生全民皆道德的普遍道德主义。但是,许霆案却不是这样,而是民粹主义压倒了泛道德主义。如果说许霆的盗窃行为起初是无意的,而后来转变为故意,这本是不该被公众原谅的恶行。不过,自动取款机的机器故障和它是否就是金融机构的模糊性,减弱了他的罪行的恶性程度。可是,如果大家仔细看过许霆父子的自我辩护,你会产生某种反感:罪犯就是罪犯,应当有羞耻心,不能因为别人的失误而自我狡辩,甚至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但是很显然,许霆父子的这种反道德言论,与无期徒刑的严酷比起来多么微不足道。结果,民粹主义战胜了泛道德主义,罪犯许霆反而被广泛同情。类似地,国人还有“法不责众”的意识。可见,民粹主义有时并不是什么好东西。
  范美忠事件则不同,公众首先把他定位为精英,所以把泛道德主义作为批评他的武器。而如果把他看作一个普通草根,则公众必将采取民粹主义,此时他的避难行为就无可指责,他的自我辩解也属于正常。可是,作为社会精英,他的行为和言论就显得与此时此地背景太不相称了。与那些舍身救学生的老师相比,他显得过于自私。如果公众承认他是对的,那么,公众将无法处置面对那些英勇牺牲的教师们所产生的巨大感动。换句话说,范美忠的言行给公众的心理造成了极大的困惑和矛盾。因此,对他的谴责,实质上是公众对烈士教师的崇敬之情的反射。问题是,范美忠的自救行为难道是不道德的吗?很显然,不能这样说。所以,泛道德主义也未必是批评范美忠、建立道德主义的灵丹妙药。
  四、对范美忠言行的道德剖析
  看清楚这一点,我们就可以讨论舆论是否苛责了范美忠。从公民、个人的角度看,范美忠的逃生行为和言论无可指责。首先,在那种巨大的、危急的情况下,人类逃生的本能是第一位的,即便是教师、公务员、士兵或其他,在灾难面前,每个人还原为普通公民,没有高低贵贱、职务之别,逃生和自救始终是第一位的。网上有帖子“我是张书记”,说到一人被地震废墟掩埋,以职务头衔向救援人员呼救,引起众多网友嘲笑,即是说明。在灾难面前,自我保全生命是一种道德,而不是非道德或不道德,更不能因其动物本能而加以贬低,因为珍爱生命,这是自然灾害给人类的最深刻教训。全国哀悼日也证明了这一点。范美忠的坦诚,至少可以教育孩子们要懂得自我保护,而不是依赖他人。这是培养公民意识、自主独立意识所必需的。例如,6月13日下午5点40分,正值下班放学时分,北京城突降特大暴雨。小学三年级的女儿是全班唯一没带雨伞的,她给我打电话求援。事后,她丝毫没有埋怨未照顾她的老师。她说其他同学都带雨伞了,她没有带是自己的疏忽,其他同学都有家人来接,她在等自己的爸爸妈妈,老师也要下班回家。其次,在灾难面前,对生命的救助具有优先顺序,例如国际救援的通例是先救强壮者,以扩大救援力量。对于人类来说,在老人和孩子面前,当然优先选择救孩子,因为孩子是人类种族的延续和未来。范美忠说除了自己的孩子,连父母都不会救,虽然听起来残酷,然而符合人类的本性。所以,地震幸存者范美忠,从自己的切身经历和感受告诉了人们一些听起来自私、残酷但却可能是真理的东西。从这一点说,我们应当感谢他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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