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2008年5月是个特别的月份

2008年5月是个特别的月份


王桦宇


【全文】
  总编的话
  2008年5月是个特别的月份
  2008年5月是个特别的月份。因为2008年5月代表着跃动、思索、热切和充满生机。
  2008年5月是个特别的月份。因为5月1日是国际劳动节。112年前的这1天,也即1886年5月1日,美国芝加哥城市的21万6千余名工人为争取实行8小时工作制而举行大罢工,并最终获得胜利。1889年7月,第二国际宣布将每年的5月1日定为国际劳动节。此后,世界各国也将5月1日列为法定节假日。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第一次修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5月1日变更为3天的假期 。2007年12月14日,国务院第二次修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5月1日又变更为1天的假期。2008年5月1日,是此次修订后的第一个单日法定假日。从企业劳资关系和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而言,主要有两层影响:一是企业年历安排将有所变化,今年的劳动节不再是长达7天的大连休,只是3天的小连休;二是本月薪资计算方式将有所调整,5月的工作日薪资实际计算将有所调整,本月请事假的员工薪资发放数额将存在一定变化。
  2008年5月是个特别的月份。因为5月4日是中国青年节。1919年5月4日,因不满此前北洋政府在巴黎和会的表现,北京大学等10余所大专院校的学生3000多人,在天安门前集合,举行示威游行。1939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正式宣布5月4日为中国青年节。2008年4月,经国务院法制办同意,共青团中央确定青年节放假标准为14周岁到28周岁的青年。此消息出台后,也引起了员工、企业和社会的广泛注意和热切评论。5月4日如何放假,成为很多企业非常关心的问题。从实际执行效果上看,大部分的企业并没有特别安排5月4日的假期,很多适龄员工依然按原工作计划上班。此种行为是否构成违法?为什么半天的法定假日正常出勤没有加班费?员工能否拒绝企业的当日全天出勤安排?这些都是困扰员工、企业甚至是执法部门的困惑和不解。
  2008年5月是个特别的月份。因为从5月1日开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在中国内地正式施行。继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实施之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对于保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确定了新的仲裁时效、规定了小额案件的一裁终局、缩短了仲裁机构的审理时限、细化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并进一步明确了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和管辖原则,对劳资争议的处理作了程序法上的严格规定。这部法律的实施,将给企业劳资关系的书面化管理、证据留存和程序意识带来重要而深远的影响。2008年5月起,中国内地的企业将迎接以《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主体的新劳动法律时代。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