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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大报告的法学解读:一篇精辟的法治报告

十七大报告的法学解读:一篇精辟的法治报告


张文显


【全文】
  张文显站在人民大会堂东门外,10月15日北京如金的阳光就像他的心情一样灿烂。
  听完胡锦涛同志所作的十七大报告,他就这样一字一顿地对记者说:“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所作的报告是一篇非常重要的政治报告,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纲领性文献。从法学和法治的角度,也可以说是一篇精辟的法治报告,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光辉文献。”
  张文显,十七大代表中唯一的一位法学教育工作者,这位学贯中西具有哲学博士头衔的法学家,不仅对法学,而且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有着非常精深的研究。他参与过十七大报告稿的讨论和修改,他对十七大报告的感情和理解都非常人可比。
  “为十七大报告作一个全面的法学解读吧!”那天,我们有了这样的约定。
  10月16日傍晚,张文显拿着一个写得密密麻麻的笔记本坐在了记者面前。这个笔记本里写满了他对十七大报告的法学解读。张文显从以下八方面娓娓道来——
  报告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作了全面部署
  报告用一个独立篇幅、即第六部分“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题,集中阐述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对“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了全面部署。但关于法治的论述不限于这一部分。法、法制、法治、权利、权益、权力、人权、物权、产权等等法学的基本概念出现在报告的每一部分,很多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外交问题纳入法律范畴,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概念和命题与法律概念和命题相通,或者可以直接转化为法律语言,这在历次党代会报告中是空前的。更为重要的是,报告通篇洋溢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现代法治精神、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浑然一体。
  报告鲜明地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指导思想和政治方向
  社会主义法治必须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及其所包含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报告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所取得的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这个理论体系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是科学社会主义的最新版本,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也必然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指导思想。只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我国的法制建设和法治工作才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健康发展。具体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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