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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者与学者——兼评邓正来《中国法学向何处去》

智者与学者——兼评邓正来《中国法学向何处去》


姚选民


【全文】
  洞见或透识隐藏于深处的棘手问题是艰难的,因为如果只是把握这一棘手问题的表层,它就会维持原状,仍然得不到解决。因此,必须把它“连根拔起”,使它彻底地暴露出来;这就要求我们开始以一种新的方式来思考。……难以确立的正是这种新的思维方式。一旦新的思维方式得以确立,旧的问题就会消失;……因为这些问题是与我们的表达方式相伴随的,一旦我们用一种新的形式来表达自己的观点,旧的问题就会连同旧的语言外套一起被抛弃。
  ──维特根斯坦《札记》
  一
  文化具有传承性,基于这一理念,笔者在阅读现/当代学者的作品时,总忘不了对中华文化源头性的“巨著”的阅读。而这些著作中,老子的《道德经》就囊括于其中。笔者径直阅读《道德经》,除能明了一些耳熟能详的句子[2]外,几乎就是在“识字”。笔者参照任继愈[3]先生的注释再读《道德经》,才对《道德经》中老子思想的概貌有所了解。老子在《道德经》中的思想[4],笔者以为,可粗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老子一生经验、体悟之总结,另一部分是老子所欲倡导并一以贯之的观点——即“无为”学说。依凭笔者阅读《道德经》的体会,老子在阐述其观点时,总喜欢用他预设的、无处不在而又无时无刻不在起作用的、无形的“道”[5]来作理论判准。这个“道”在老子眼中,是先验的,不需证成的。相应地,笔者在阅读《道德经》的过程中,抑或阅读后,老子浮现在笔者脑海中的形象,是一朦胧之智者形象。
  缘于老子“无为”思想之假想实践效果,与哈耶克的“自生自发秩序”之实践效果具有某种相似性[6],一提及老子抑或《道德经》,笔者乃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哈耶克与他的名著《自由秩序原理》。在阅读哈《自由秩序原理》时,笔者为其深遂的思想所折服。通过阅读哈耶克及相关哈氏思想研究者之作品,笔者了解到:哈耶克深知死守学科或专业槽对深入研究之肘制,乐运用一种跨学科的研究方法[7],研究他的“终身问题”[8]即自由社会秩序如何得以型构的问题。相应地,这就使其思想研究者产生了这样一个印象——哈氏对其“终身问题”的阐述显得过余零散[9]——的境况。在笔者所获之萌生于相关阅读体验的立体“哈耶克印象”中有一印象让笔者特别深刻——他在阐述其思想时所赖以为基的的支柱性基据即“自生自发的社会秩序”是有厚实的哲学、法理学和经济学理据的。尽管他的思想表现为许多基于他之经验抑或体悟式洞见,但这些都仅构成了其论证其“终身问题”之经验性事实,与《道德经》中老子的相比,这些事实不仅不显得凌乱,倒是反而有条理地囊括在他庞大的思想体系之中。所以,笔者在阅读哈耶克的作品后,迷眩于其思想之魅力时,一见到老子,惊诧地觉得哈耶克他更像一位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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