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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本质:神话及其背后的实在

法的本质:神话及其背后的实在


黄金荣


【摘要】亚里士多德的本质概念一开始就显示出理念主义和经验主义本质观的区别,理念主义本质观在认识论上具有不可克服的缺陷,而理念主义的法本质观则很容易导致擅断论和绝对主义,从而妨碍了对法律认识的不断深入,但是对法的本质采取虚无主义的态度又是完全不可取的。我们可以从对本质一词的日常用法出发将“法的本质”理解为只是依赖于具体语境的、对人们具有重要意义的知识,只有这样法的本质问题才有可能最终从理念主义的思维中解脱出来,法的本质问题也才能在新的历史时期在法学中为自己赢得恰当的地位。
【关键词】本质;知识;法的本质;理念主义
【全文】
  “我们所做的乃是把词从形而上学的使用带回到日常的使用上来。”
           ——维特根斯坦〔1〕(P73)
  长期以来,“法的本质”问题由于被视为法学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而被置于非常重要的地位,法学界为揭示法的本质也已经倾注了过多的热情,但是最终的结果却是:不仅人们未能找到一个普适的法的“真正本质”,而且最后就是对“法的本质”问题本身存在的价值也开始产生了怀疑。很显然,对这个问题,关键是要从“本质”的哲学含义上寻找突破口。本文的目的主要就是试图通过梳理“本质”的哲学含义来达到对“法的本质”问题的理解;本文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对“本质”和“法的本质”问题进行解说: “本质”的含义从源头上是如何发生岐变的?理念主义本质观的意义和局限性何在?我国法学界在法本质问题研究中存在的问题究竟是什么?法的本质虚无主义是否可取?寻求一种新的“法的本质”观如何可能?
  一、亚里士多德的本质观探源
  从严格意义上说,法的本质并不纯粹是一个法学问题,或者说首先不是法学的问题,而首先是如何认识事物“本质”的哲学问题。可以说,离开了对“本质”的理解,对“法的本质”的认识就根本无从谈起。但不幸的是,事物的本质问题在哲学上又恰恰是最难说清楚的。罗素就认为,虽然“本质”概念作为“自从亚里士多德以后直迄近代的各哲学家的一个核心部分”,但 “本质”压根儿只是“一种糊涂不堪的概念”,〔2〕(P259) “是头脑混乱的一种举动,是根本不可能精确的”。〔2〕(P215)
  但尽管如此,罗素还是试图去理解亚里士多德“本质”概念的基本含义。他认为,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本质”就是一个事物之所以为该事物的属性。如,你的“本质”就是“你的本性所规定的你之为你”那些属性,如果你丧失了那些属性就不成为你自己了;并且不仅一个个体事物有本质,而且每种品类也有本质。一个个体事物或品类的定义就应包括它的本质。〔2〕(P215)
  根据亚里士多德的“本质”概念,我们可以将“本质”存在的含义具体化为以下几个方面:1、本质是事物特有的属性,这种属性决定了“你之所以为你”,它是事物成为自己的原因;由于这种属性是事物自身特别“拥有的”,因此本质同时具有“内在”的性质,具有一定的客观性; 2、本质是一事物的特有属性也意味着它不是其它事物的属性,这说明本质同时也是一个事物区别于其它事物的特征,它是一个事物与其它事物进行比较的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说,“本质”实际上又是一个关系概念。一个事物的本质不能脱离与其它事物的比较而存在;3、本质既然是决定事物性质的那些属性,那么它必然是人们认为事物最重要的那个或那些属性,这也是“本质”区别于一般“特征”的地方所在。由于对属性重要性的理解可能因人而异,因此从这一点看,本质也必然具有一定的主观性;4、事物的本质是同事物的定义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如果要给事物下定义,该定义就应将该事物的“本质”包括在内;反过来说,只要给出了一个或某类事物的定义,一般也就揭示了该事物的本质; 5、亚里士多德又提出,对事物下定义的方法一般是通过“属”加“种差”的方式进行的,即“外延较大的种可以用来述说那外延较小的种”,〔3〕(P11)而本质又包含在定义之中,因此,事物的属或那些重要的种差都可能构成法的本质。
  如果我们仔细地分析亚里士多德的本质概念,我们就可以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即从亚里士多德的本质概念竟可以同时演绎出两种截然不同的本质观,从其本质概念出发我们既可以推导出理念主义的本质观,也可以推导出经验主义的本质观。
  首先,亚里士多德的本质概念存在着演化为理念主义本质观的可能性。亚里士多德设想的本质是一个事物之所以成为它自己的属性,“这些性质一经变化就不能不丧失事物自身的同一性”〔2〕(P259),这意味着“本质”与事物是同一的,“本质”可以说即是事物本身;由于“本质”是属于事物自己“拥有”的属性,这种“自己的”属性是事物成为自身的原因,因此人们很容易认为它可以不依赖于对其它事物的认识而独立存在。由于亚里士多德的本质概念存在这样一种内在化理解的倾向,这种倾向很容易导致这样一种认识:每一个事物内部都存在一个决定自己的终极因素即“本质”,只要认识了这个本质也就认识了事物本身。在这个意义上,亚里士多德的“本质”几乎成了柏拉图“理念”的代名词,只不过“本质”比“理念”更富知识论的色彩罢了,在这里“本质”如“理念”一样实际上也成了一种终极性的最高知识。[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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