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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思考之(一)——物权法、反垄断法、住宅法、物业税法、官员财产申报法、律师法、公务员法、社会监督法

立法思考之(一)——物权法、反垄断法、住宅法、物业税法、官员财产申报法、律师法、公务员法、社会监督法


魏衍亮


【摘要】仅供email批评,请勿online评论。我们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我们坚信,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事业会继续前进,并继续取得辉煌的成就。我国已经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经成为世界强国。在党和政府的英明领导下,中国企业的产品和技术必将领导世界市场。可是,既然改革还要继续推进,我们就为党和国家分忧,提供一些法律改革、发展的小拙见。后面,我将继续发表针对《专利法》、《刑法》、《诉讼法》、《商标法》等之立法拙见。
【关键词】立法;物权法反垄断法;住宅法;物业税法;官员财产申报法;律师法公务员法;社会监督
【全文】
  考律师资格那阵子,各部门的法都看了,一直惦记着它们。
  近来,对诸老法、新法、政府拟议之法,学者呼吁之法,有几点拙见,忍不住唠叨几句:
  一、 物权法
  民商法之创新如若“百团大战”,则物权法、民法典之立法皆若小小“狮垴山战役”而已。受历史与认知之局限,三十年内恐怕不会发生“榆辽战役”、“涞灵战役”、“任邱战役”。如此看来,当代物权法、民法典之立法皆过渡性之立法,波澜壮阔的民商法再造至少要等到三十年后。
  二、 反垄断法
  垄断是个好东西。很多技术路线,研发投入几十亿美元,推广又投入上百亿美元,最后还是可能被其他技术路线打败,完全退出市场。垄断是帮助企业从巨大的技术、投资风险获得回报的最佳方式。有人这么算帐,你研发个DVD花20亿美元,推广也就几十亿美元,怎么能用这个技术挣回来300亿美元?又或云,你搞个Windows花100亿美元,推广又花100亿美元,怎么能用它挣回来1000亿美元?又或云,一个化学药的成本才10美元,怎么加上专利费用成了500美元?有人甚至建议,多搞几个播放器、操作系统、化学药出来竞争竞争,干嘛一个东西流行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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