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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企业海外维权的若干思考

  总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具有丰富的内涵,同时也是一个从采购到销售整个环节的维权行为,而不仅仅是在境外维护自身专利、商标不受侵犯的问题。
  其次,要明确海外维权的三个支点。海外维权是个系统工程,必须要多方联动,才能取得最佳效果。一是企业积极维护自身利益是海外维权的基础。企业对于自身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利益感受最真切,反应最直接。目前存在的问题是,由于我国外向经济是以加工贸易为起点发展起来的,企业往往过于看重一时的订单和市场占有率,因此,往往对于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维护问题采取容忍态度。长期来看,这样会削弱我国企业整体竞争力,不利于企业和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二是中介等非政府组织要发挥积极作用。各种类型的中介组织在企业维权过程中可以起到远比单个企业维权更大的作用,发挥好中介组织的作用会对企业维权起到倍增效果。中介组织可以促使企业间就共同利益进行协商,联合维权,中介组织也可以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使维权行为少走弯路。三是政府要积极支持企业维权。政府是为国家利益服务的,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利益是国家利益的组成部分,政府应当在政治、外交、贸易、信息等各个层面为企业维权创造良好的机制,支持企业维权。
  只有企业、中介等非政府组织和政府都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以企业为主体,形成联动机制,才能积极维护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权益。
  再次,要想有效维护自身权益,企业必须加强自身能力建设。一是要加强竞争性商业情报搜集分析能力。企业要维权就必须确定自己的竞争对象及其商业动向。特别是要充分利用各国公开的知识产权信息,追踪、分析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范围、市场动向,以随时应对突发的权利纠纷。二是要加强对贸易伙伴法律和国际规则的运用能力。企业要加强自身对所在国和国际有关法律、贸易、知识产权法律规则的研究,以确定经营战略,力争编织一面防护能力较强的法律安全网。不能等到纠纷发生才去研究有关问题,避免犯低级错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三是加强我国企业之间就维权问题的合作能力。企业之间、特别是同行业之间,往往是竞争对手,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之间没有共同利益。相反,共同就知识产权运用问题达成协议,共同应对知识产权纠纷,往往会使得我国有限的知识产权资源发挥最大效益。国外的知识产权联盟如6C、3C是这样做的,效果十分明显。目前,我国的家电业目前也在尝试着这样做。从参加国际竞争的角度来说,我国各行业企业之间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通过类似知识产权联盟这样的组织,加强企业之间的合作,是海外维权的有力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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