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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企业海外维权的若干思考

对我国企业海外维权的若干思考


张志成


【关键词】知识产权;海外维权
【全文】
  企业海外维权是我国企业走出国门,向跨国企业发展所面临的一个新问题。当前,一方面,我国企业在各主要贸易伙伴都面临着巨大的知识产权侵权诉讼的压力,另一方面,我国企业的创新成果和品牌积累也受到了越来越严重的侵权威胁,企业竞争环境更加严峻,必须要通过有效的手段,在知识产权方面维护我国企业的合法合理的利益和公平的国际竞争环境。
  首先,要全面认识海外维权的内容和环节。目前一般认为,海外维权就是指在境外维护自己所有的知识产权,但从知识产权的宗旨出发,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权益包括的内容更为丰富,广度也不限于海外。第一当然是维护自己的专利、商标、版权等有法律确定范围的知识财产所应享有的权益。这些利益相对比较明确,往往是企业维权的焦点。第二是防止不正当竞争。从法律上来讲,知识产权不仅仅包括创新成果,诚信竞争也是知识产权的题中之意。《巴黎公约》1925年的海牙修订本中规定:“凡在工商业活动中违反诚实经营的竞争行为即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来说,防止不正当竞争制度是最后的保障。事实上,由于我国外向型企业的过度竞争和缺乏有效的合作,发生在境内境外的不正当竞争已经严重损害了我国企业的整体利益。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文禁止的包括擅自使用他人知名商品或服务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或者使用与他人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璜、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或服务、在商品或服务上仿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仿造产地,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侵犯商业秘密等各种行为不仅仅发生在国内,也发生在外贸各个环节。这些“擦边球”严重恶化了我国企业海外经营的环境,也需要受损企业努力维护。事实上,不正当竞争行为毁坏企业形象,恶化市场竞争秩序,比单纯地侵犯专利、商标等权利影响还要恶劣。三是要积极反对市场垄断。欧洲美国等我国主要贸易伙伴都是市场经济国家,法律制度主要围绕取保自由竞争的市场原则而建立。为了激励创新,一般而言,知识产权本身的垄断性被排除在垄断法的规制之外。但是,围绕知识产权衍生出的垄断性优势往往是受到反垄断法的严格管制的。因此,海外维权不仅仅意味着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同样也意味着维护自己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反对市场垄断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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