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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作为特殊行政救济的信访救济》后有感

读《作为特殊行政救济的信访救济》后有感


左明


【关键词】信访
【全文】
  《作为特殊行政救济的信访救济》
  作者:应 星
  载于:《法学研究》2004年第3期
  “2000年全国信访总量上升到了1024万件。”不能不说是:民怨载道。
  就百姓与官府的矛盾而言,不敢告、不愿告、告不起(支付不起高额的诉讼费用),只是问题的一面。告而得不公,恐怕是问题的症结所在。原本是生产“公正”的机器——法院,可能出现了“质量问题”。操作机器的人可能心怀不轨,更重要的可能是机器本身存在致命的设计缺陷。
  一个不公的裁判,其对社会造成的破坏力超过十部恶法(因为恶法也能建立一种秩序、提供一种预期。又有谁能说清楚什么是恶法呢?我们的身边到底又有多少恶法呢?),一百个滥权行政(因为行政机关为非作歹人们已经习以为常了,人们压根儿就没指望依法行政,而是把希望寄托在具有最终效力的司法权身上)。
  发生在我身边的例子。我的父母是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毕业的大学生(物理专业),终生从教,具有高级职称。在二十一世纪之初,他们在退休之后,遭到了不公正待遇。怎么办?他们有他们独立的想法。1、不与我这个学习法律并以法律为谋生手段的儿子进行交流(并非关系不融洽)。我想他们并不是蔑视自己的儿子,而很可能是蔑视法律。2、信访。上至中央(江泽民、李岚清、教育部、人事部等),下至地方(刘琪、王岐山、教育局、人事局等),且亲手递交到信访部门。几次三番、不辞勤苦。可见“青天”意识根深蒂固。这是人治社会的必然选择。
  说今日之中国是人治社会,天不会塌下来,大可不必惊慌失措。面对今日之中国的人均收入在世界位于中下游这一客观事实,恐怕没有谁惊恐、汗颜吧?同理,面对人治的事实,我们没有必要——不好意思。千万不要忘记马克思曾教导我们:生产关系是与生产力的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如果不是人治社会,那才——见了鬼呢。马老爷子的理论将被颠覆。现实是我们先人的遗产,是客观的存在,只有主观不努力,不努力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才应该是让我们每一个人——诚惶诚恐的。
  该文试图说明今日之信访与昔日(帝制时期)之非常上诉之区别,遗憾的是,除了空洞的“政治口号”之外,没有任何具有说服力的内容。“贴标签”可以保证政治正确,但于事无补。“姓资姓社”的遗毒,至今阴云未散。仰人鼻息的学者,又能有几句真话呢?
  “安定团结型信访”,多么幽默的称谓,似乎还可以挖掘出:“歌舞升平型信访”、“和谐社会型信访”。还是不要将信访的社会背景作为信访的划分类型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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