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丁丁历险记的纪念性阅读

丁丁历险记的纪念性阅读


姜朋


【关键词】丁丁历险记;欧洲中心主义
【全文】
  一
  2007年5月22日,是比利时漫画家埃尔热(Herge)100岁的生日。[1]1929年,年仅22岁的埃尔热创造了丁丁(TinTin)的形象:“一个黑黑的,把头发剪成香草模样的家伙”,是“世界上最著名的记者”,[2]论年纪不过十几岁的样子,却和他的朋友们周游世界……就此而言,这是部给儿童的书。
  几十年后,丁丁的故事仍然活跃在它曾经的读者心中。老友老迈在他2004年和驴友结伴骑行唐蕃古道,前往西藏的游记(实际只有从西宁到青海湖部分)中援引《丁丁历险记》中阿道克船长骑车的一段典故自嘲,至今印象深刻。2007年,有北大外语学院的教师在报端撰文讨论他在生活中遭遇到的种种事件时,亦以《丁丁历险记》中阿道克船长电话遭遇肉铺老板卡茨为喻。[3]《丁丁历险记》之深入人心可见一斑。
  这部有趣的书成书和叙述的时段大概在20世纪20至50年代之间。那是一个还主要以轮船为运输工具进行远距离旅行的时代。当然,在系列故事的后部,主人公有机会乘坐飞机去冒险,从而使今天的读者可以通过这部漫画书了解半个多世纪前人们乘坐飞机旅行时机舱内的情形。读者还可以了解到当时欧洲的长途汽车居然在后面挂一个拖斗来运输行李。但有时我仍不免想知道得更多:丁丁和他的朋友游走于在不同国度的时候,是如何兑换货币和支付费用的它们是如何获取签证的?还有,就是那只小狗真的可以上公车、和飞机、轮船,而不必放入笼子抑或至少带上项圈么?另一方面,使人担忧的是,假如丁丁生活在今天,长途旅行有了飞机,人与人联系不再主要依靠信件,而是更多地依赖网络和无线的移动电话,还会有那么多有趣的历险故事发生么?
  二
  不过,若抛开上述细节,就故事内容而言,《丁丁历险记》倒更像是画给成人世界的读物:作者带领读者去探究各类阴谋和秘密背后的真相,讨论人之于财富、权力、友谊、未知世界等等问题。很多故事展开的起点是马林派克大厅,[4]而发生的地方却是中南美洲、非洲,抑或是亚洲(如《蓝莲花》的故事发生在中国)的某个地点。因而,不可避免地,故事的叙事或多或少带有欧洲中心主义的印记。也正是这一点,给著作权人招来了麻烦。
  2007年8月7日,路透社报道说,现居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的刚果(金)留学生姆布图·蒙东多·比安弗尼把拥有《丁丁历险记》图书版权的木兰莎(Moulinsart)公司告上法庭,指责书中对非洲黑人的描写饱含偏见,并刻意突出白人的殖民者身份,“宣扬种族歧视,充满殖民时期的煽动性宣传”,因而要求出版商将其撤架。比安弗尼还向木兰莎公司象征性地索要1欧元(约合1.38美元)的经济赔偿。木兰莎公司表示,他们无权将书撤架,因为该公司虽拥有书籍版权,但并未印刷出版过《丁丁历险记》。木兰莎公司发言人说:“丁丁的故事发生在1931年,仅反映当时的社会状况。多年后仍有人追究它的内容,我们感到很吃惊。约翰·韦恩的电影同样含有印第安人被杀的场面,但却没听说有禁止销售的要求。”[5]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