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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字作品具体剽窃手法的识辨

  四、语际变换
  将他人作品翻译或编译成其他文字,从一种语言变换为另一种语言后占为己有,也是一种手法较为高明的剽窃行为。此类剽窃行为隐蔽性强,不易与原作比对,特别是在跨国境的而为的情况下,往往更加不易暴露,所以成为少数精通一、两门外语者、特别是有着丰富境外论文资源的 “海归”们嗜好的剽窃手段。有着英国长期留学背景的北京大学博士生导师王铭铭教授的剽窃案,[14]也许不过是相对于上述同语言“土剽”而言“洋剽”当中的一例而已。另外,翻译中文论文作为自己的外文著作发表也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这在部分大学外语教师身上有所体现。语际变换主要手法有下列三种。
  (一)翻译。将中文著作翻译成外文,或者从外文译成中文(当然理论上还存在从一种外文翻译成另外一种外文),然后将译作当著作。似王铭铭“著作”《想像的异邦》一书当中的近10万字的内容,基本上与其译作《当代人类学》一模一样,[15]所采用的剽窃手法就是翻译。
  (二)编译。除翻译以外,采用编译进行著作的语际变换,进而占为己有,也是跨语言剽窃手法之一。
  (三)抄译。如果说翻译、编译手法的剽窃当中剽窃者至少还付出了译述劳动的话,抄译则连翻译、编译工作都不愿付出,而是直接抄袭他人译作(主要手法与同语言作品抄袭相同,不过鉴于原作的源语言与窃作的目标语言不同,所以将其作为语际变换剽窃手法的一种加以讨论)作为自己的“著作”发表。被讥为“十大剽客”之一的北大副教授黄宗英《艾略特——不灭的诗魂》等作品[16]就是采用抄译手段进行剽窃。
  五、结束语
  理论永远灰色,现实之树常青,剽窃现实自然也是如此。故即便全面、准确概括了已经使用过的剽窃手法,也无法预知未来新的具体剽窃花样,何况笔者并不敢妄自断言对现有的具体剽窃手法已经全面、准确概括。
  从宏观上来说,剽窃问题已经成为严重污染中国学术生态环境的公害,“抄袭的一代”、[17]“中国知识界十大剽客排行榜”[18]等辛辣的讥讽已经令中国知识界及全社会不能再对此问题忽视、麻木与盲目宽容。认真对待剽窃问题,熟练识辨形形色色的剽窃手法,寻求法律、道德、经济等多角度的反剽窃对策,不仅是知识产权工作者(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官员、司法官员、律师、报刊编辑等等)应该熟练掌握的一项职业技巧,也是国人皆应关心、刻不容缓的一件大事(韦群林版权所有,禁止转载,剽窃必纠)。
  
【注释】  近年来,德高望重的学者涉嫌剽窃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仅全国“中青年杰出法学家”当中,就有周叶中教授(参见贺卫方:《周叶中教授事件及其他》,《社会科学论坛.学术评论卷》,2006年第2期,第48-57页)、何勤华教授(参见蒋安杰:《学术引用呼唤中国版的“蓝皮书”》,《法制日报》,2005年5月21日第3版)等数人先后卷入。其他领域的状况则更难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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