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古典国际法的耶伊儒法理基础之比较

汉斯·昆(Hans Kueng)著,杨德友译《论基督徒》,北京:三联书店1995年版,第299页。
有学者认为,圣战和正义战争是两个概念,不能相提并论。笔者以为,“圣战”和“正义战争”虽然从其原初意义而言不等同,但沿革至今却毫无争议地显示,具有等质的义涵。“正义战争”为广义的“圣战”;而“圣战”则为狭义的“正义战争”。事实上,现代“正义战争”的标准恰恰继承了古代“圣战”的某些重要形式,如对祭司宣战的“宣战”以最后通牒形式的“抽象继承”等等。圣战的本质是否复仇,在学术上似尚无定论。不过有趣的是,9.11以后,美国总统布什曾宣布“圣战开始了”,而本·拉登则言:圣战早已打响。不能不承认,东西今人之言多少折射出其对“圣战”义涵理解的共识。
托·阿奎那(Thomas Aguine)著,马清槐译:《阿奎那政治著作选》,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135页。
刘小枫著:《个体信仰与文化理论》,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7版,第375-392页。也有学者置疑此观点,认为,这是刘小枫的一家之言,不足为凭。鉴于专业上的隔阂,笔者对两种观点无从进行更为深入的比较和评判。但以自己现有的阅读经验,还是倾向刘小枫先生的见解。这当然远非意味着,笔者在学术研究上言必称刘某。参见李道刚著:《比较还是比附——评刘小枫和甘阳的“健康阅读”》,载于《学术界》,2007年第3期。
托·阿奎那(Thomas Aguine)著,马清槐译:《阿奎那政治著作选》,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135-136页、
【美】艾·博登海默(A Bodenheimer)著,邓正来译:《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9页。
杨泽伟著:《宏观国际法史》,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9页。
参见【德】奥特弗利德·赫费(Otfried Hoeffe)著,庞学铨、李张林译《治的正义性——法和国家的批判哲学之基础》,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年版,第105-107页。
参见吴云贵著:《当代伊斯兰教法》,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86页。按照吴云贵先生的理解,早期圣战思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含意:肯定自卫反抗、捍卫信仰的权利;呼吁将支持圣战事业作为宗教义务;奖惩分明,为信仰而战者赏,拒绝主命者罚;其他规定:如善待战俘、战利品分配、签订停战协定、被征服民族的待遇等等。参见同前引书。
参见同前引书。
【英】诺·库尔森(N.J.Coulson)著,吴云贵译:《伊斯兰教法律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86页。
和三经(《诗经》、《书经》、《易经》)相比,《论语》中的宇宙(天)论可谓寥寥无几,然而涉及“天”字的,仍有十八次之多,概分为三类:自然之天:巍巍乎唯天为大(泰伯);义理之天:获罪于天,无所祷也(八佾)和命运之天:不怨天,不尤人(宪问)。“天生德於予”(述而);“天之未丧斯文也”(子罕)等等。论语,转引自:《中国历代哲学文选先秦编》,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61-63页。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