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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尔金谈博客

  这是博客出现之后法学院的第一代学生。几年前如果你念法学院,你完全就是沉浸在一个单一的法学院里,并且你的老师(和法律图书馆)是专业技术的主要来源。现在法学院的学生能够听到来自全国,乃至全世界的法学教授和他们学生的法律观点,并且几乎涉及到他们想要了解的所有话题。博客变成了法律教育的一部分,而这以前根本就不存在。
   法学院的学生也不仅仅是这些博客的消费者,他们也是生产者。耶鲁法学院目前至少有十几个学生写博客。在其他法学院,大约有成百上千的学生在写博客。他们中有人讨论作为法学院学生的体验,有人进行法律和政治评论,也有人结合他们的业余爱好、兴趣和个人生活进行法律分析。学生编辑的法律评论被在线的法律出版改变了。许多法律评论都有一个网络版,许多发表的文章纸板和电子版同时出现,并且有些还出现网络版,是一种介于传统刊物和博客之间的混合物。博客是一个令人难以相信的富有创造性的媒介;有你可以利用的无数资源,他们将对法律文化产生各种各样有趣而又意想不到的影响。
  耶:请问您是什么时候开始写博客的?
  巴:2003年1月。
  耶:开始写博客的原因是什么?
  巴:在耶鲁我主持一个信息社会项目,对网络、民主和言论自由之间的关系比较感兴趣。在2002年秋季,我们举行了一场信息社会项目会议,实际上,这是最初的学术会议之一,讨论当时的博客现象。我们邀请了来自“博学网”的格伦•雷诺兹,来自“胡言乱语”(http://www.buzzmachine.com)的杰夫•贾维斯(Jeff Jarvis);来自“关注备忘录”(http://talkingpointsmemo.com)的乔希•马歇尔(Josh Marshall),和一些其他的著名博主。我被博客上出现的法律问题深深吸引了,但更让我着迷的是博客正在改变着公众圈和政治讨论。
  几个月后,我与格伦•雷诺兹和尤金•沃洛克(2002年4月开始写博客)参加一个宴会。格伦说:“杰克,你可能比较擅长写博客,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博客了。”第二周,我便开始写了。
  博客既是一种参与网络的方式,也是一种学习网络的方式。作为一个博主,我已经学到了许多关于网络如何影响公众的讨论,这比我以前从阅读他人的介绍上学到的多得多。如果你想了解媒介的运作:如何影响你与他人的关系;如何影响学术研究和其地位;如何影响法律观念向社会的传播;如何改变法律教授的职业;如何改变法律教育的天性,这一切除了参与到媒介中来,别无他法。因为从一个博主的视角很容易发现这些。
  耶:人们从您的博客上得到了许多信息。
  巴:博客完全改变了我与大众媒体的关系。大众媒体通常用电话和少量的法学教授保持联系,这些法学教授总是准备着发表看法,并且是对任何事情发表看法,有些甚至是不在他们的研究范围之内的事。博客允许人们通过展示他们所能做的来广告自己的特长,他们在博客上发表自己的观点,每一个人都能看到。如果你是一个记者,并且你想了解军事管制法案,你可以访问马蒂•莱德曼(Marty Lederman)或我,或者最好你只要读一下我们博客上的帖子,上面有我们关于军事管制法案所能谈论的所有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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