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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重点法条解析与企业应对点津(二)

《劳动合同法》重点法条解析与企业应对点津(二)


石先广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重点法条;解析;企业应对
【全文】
  摘自石先广最新著作《劳动合同法深度释解与企业应对》(中国法制出版社)。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六、劳动关系的建立和劳动合同的订立
  【法条】第7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10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14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82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解析】以上是关于劳动关系的建立和劳动合同订立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法律的规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有三种情况,一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同时订立,二是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订立,三是在用工之前订立。由此可见,用人单位最迟应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法律还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设定了时间表,即用人单位最迟应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1个月不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应得报酬2倍的工资。1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建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此外,法律也规定用人单位用工的,应当建立招工名册备查,具体的招工名册的格式和内容,法律没有要求。
  【应对点津】用人单位一定要树立起“用人就要签劳动合同”的观念,否则,将需要支付高额的用工成本。
  七、劳动合同订立时劳资双方的知情权
  【法条】 第8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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