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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容制度的再讨论——与钟南山院士等商榷

关于收容制度的再讨论——与钟南山院士等商榷


曾祥华


【摘要】钟南山院士等提倡恢复收容遣送制度是一种历史的倒退,以牺牲无辜者的人权甚至生命权来换取治安状况好转绝对违背现代法治理念。收容遣送制度的废止,是因为它侵犯了公民的迁徙自由、人身自由、言论自由和平等权等项基本权利,违反了《宪法》、《立法法》、《行政处罚法》和相关国际公约。流浪人员与违法犯罪人员的界限不容模糊,法律只能根据行为而不能根据身份判定是否违法。“以人为本”就是以“人”为本,不是以“好人”为本,“坏人”的人权也必须得到尊重和保障,能否保障“坏人”的人权恰恰是检验一个国家民族人权水平的试金石。钟院士等人的言论说明必须正视国民的人权意识。
【关键词】收容遣送;自由权;判断违法的标准;以人为本;坏人的人权
【全文】
  (2006年)5月8日,医学专家钟南山院士在广州街头被抢手提电脑,警方出动百余警察在10天后神速破案。近日钟南山院士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说:“我不是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但现在,作为广州的普通市民,我还是想说说对广州治安的看法,尽管可能是外行的。”
  “偷窃与抢劫的人,和城市流浪人员只有一水之隔。” 由此,他进一步认为:在收容制度存在的时候,“尽管有不该收容的人被收容了,但一下子否定和废除收容制度,我有不同看法。”当时的收容制度还是比较有效地管理了流动人口,自从废除后,广州至今还没有找到更有效的管理方式。
  “在设计法律制度方面,我们应以什么人为本?就是应以好人为本,而不是以坏人为本,对敌人的宽容就是对人民的残酷。”
  ——摘自《提出“恢复收容无业游民” 偶像钟南山一夜成为争议人物》,《信息时报》2006年6月25日。
  2003年因为孙志刚案件引发国务院废止了《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而代之以《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的救助管理办法》。此事似乎早已尘埃落定,但是以上新闻清楚地表明事情远非想象的那样简单。尽管对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的现状不无遗憾,笔者对前述国务院的行为本身是持明确的赞成意见的,因此,看到上述新闻之后笔者按奈不住,要与钟南山院士说道说道。而个别专业人士的明确支持,更增加了对收容制度再讨论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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