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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选举

刍议选举


左明


【关键词】选举
【全文】
  所谓选举,即是选择举荐之意。选举在现实生活中可谓形态各异,林林总总,且在诸多领域与国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本文所述之选举则特指在共和国体之中,代议民主背景之下,产生作为国家权力的直接行使者——人民代表之过程。
  选举与委任为一对应概念,前者自下而上体现民意,是民主;后者自上而下,体现官意,是专制。选举是近现代制度文明的伟大创举。何谓政治,对公共事务之决断是也。只是决断方式,随着岁月流逝发生了衍变。我们与其把民主与专制用善恶的标准去评价,倒不如用适当与否的天平去审视。对任何现象的褒贬均不能忽略其存在的特定时空条件,否则定会闹出关公战秦琼的笑话。
  真正民主的实现至少有如下二项条件:一、既定人群的最低生存状态应当达到一定绝对而非相对客观的标准——衣食无忧,温饱有余。检验一个社会的发达程度的着眼点绝不是最高生活标准。恰恰相反,而应当是最低生活标准。因为在以国家为背景的制度下,贫困(特指绝对贫困)已经不是个体问题,而是转化为体制问题。二、在社会中的绝对多数而非相对多数人均所拥有的社会资源大体相当,而非过分悬殊,且其所拥有的资源总量具有相对优势。就像一对般配的恋人一样,从共同语言直至共同意愿的形成,均需以加权平均后的条件相当为必要。少数人群对多数资源的垄断与独占是民主的天敌。精英是在普遍愚钝的背景之下凸显锋芒的。曾经的精英之治既是适时之举,更是无奈之举。民主之治与社会生产方式、生产能力之间具有相关关系,拔苗不能助长,瓜熟自然蒂落。
  选举必然是一种自主选择权,自主的表现即是没有障碍地表达真实意愿。任何扭曲意愿的表达均是对选举制度的根本背离。
  扭曲意愿的方式通常有如下几种:
  一、欺诈。候选人对自身状况以及日后允诺的各种表述均可能名实不符,华而不实。之所以出现诚信危机,实在是由于诚信的成本过高。在普遍不诚信的环境之中,个体诚信的高额成本只能由个体承担。致使“劣币驱逐良币”。“购买”诚信这一奢侈品的成本要由全体国民均摊。诚信首先是一个普遍的国民心态,而绝非个体素质问题,因此注定诚信是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
  二、胁迫。又有显性与隐性之别。低级而又粗暴的胁迫往往发生在较低层次的选举中。利用手中掌控的强大社会资源对选举人造成巨大且无形的心里压力则是更为普遍的一种胁迫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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