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十劝施明德——街头倒扁运动的法理透视之二

十劝施明德——街头倒扁运动的法理透视之二


刘大生


【关键词】人民也不能说翻脸就翻脸
【全文】
  一劝施明德:不要戴着有色眼镜看阿扁。
  阿扁当然有毛病,当然有错误,甚至也有可能干过违法的事,在下对阿扁的台独倾向也很反感。但是,司法人员调查阿扁的女婿,阿扁未有干涉;调查阿扁的妻子,阿扁未有干涉;甚至检查自己的办公室,阿扁也能接受。这样的开明,中国历史上有几个领导人能够做到?孙中山能做到吗?蒋介石能做到吗?毛泽东能做到吗?蒋经国能做到吗?为什么没有人查宋庆龄、宋美龄的账?为什么没有人查江青的帐?非不想也,不敢也,不能也。所以,单凭这一点,就可以断定,阿扁基本上是个好同志。所以,请不要戴着有色眼镜看阿扁,不要攻其一点不及其余。
  二劝施明德: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
  阁下可能会说:“阿扁接受查账不是因为他的品格好,而是现行体制让他不能干涉、不敢干涉、无法干涉。”这样说当然也有道理。但是,如果是这样的话,说明台湾的现行体制不仅在全中国、全亚洲具有先进性,就是放在世界范围里比较,也具有先进性。试问当今世界,有几个国家能做到这样?为数不多吧!先生身在这样的体制之中,应当感到幸运,应当爱护这样的体制,进一步完善这样的体制,而不应当不信任、不尊重、不接受这样的体制。听劝吧,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
  三劝施明德:不要使用政治童工。
  阁下可能会说:“游行示威也是台湾的体制所允许的。”对,阁下说得对,完全正确。但是,你裹挟未成年人参与游行示威则是违法的。禁止童工是国际公认的法律准则。使用政治童工更是法西斯行为。不要忘记,侵华日军中,就有许多未成年人!更不要忘记国民党反动分子,在1926年3月18日,让初中生充当人肉盾牌的悲惨历史!你让未成年人充当政治童工,参与游行示威,极不道德。根据你的判断,阿扁已经是不可理喻的人了,既然如此,尽管我不相信,但按照你的逻辑,阿扁就有可能失去理智,向人群开枪,况且你的朋友中也有人主张逼迫阿扁动武。如果那样的话,你施明德当然不怕死,当然觉得死了无所谓,甚至很光荣,而那些孩子呢,你也愿意让他们送死吗?相信你不愿意,那么,听劝吧,尽快让孩子离开!
  四劝施明德:认清五四运动的严重后果。
  阁下居然将自己的倒扁运动称为新的五四运动,这是不懂历史的表现。五四运动的性质目前虽然还有较多争议,但是对它的后果的争议已经越来越少了。正是五四运动削弱了中国的开明政府,搞垮了中国的开明政治,使中国人民逐步丧失了言论自由、新闻自由、集会请愿自由,正是五四运动成就了中国的文化法西斯和政治法西斯。这与五四运动的发动者、参加者、支持者的高呼的“科学”“民主”两个口号恰好相反。
  五四的后果与五四本身的非理性具有密切的关系。五四时期的开明政府一枪未开,五四的参加者却经常使用暴力;新青年集团为了推行自己的理论,不惜制造王敬轩冤案,栽赃持不同意见的人;五四的骨干分子以唯我独尊、唯我独革、我最正确、我最先进、弄断真理的姿态打倒孔家店,打倒传统文化。这些,正是五四运动走向自己的反面的主要原因。施先生搞新五四运动,是不是也要火烧赵家楼?是不是也要焚烧外国商品?是不是也要制造王敬轩冤案,栽赃持不同意见的人?是不是也要弄断真理?是不是也要搞垮开明政府制造政治大混乱,然后将法西斯势力捧上台?听听劝吧,不要效法五四!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