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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少年问题与教育政策

留守少年问题与教育政策


魏小军


【关键词】留守少年;教育政策
【全文】
  两条消息:“两名女生妒忌班花漂亮,帮六名少年将其轮奸”;“北京30多所打工子弟学校被关,万余学生无处就学”。这两条看起来毫不相关的消息如何能被放在一起呢?二者间具有什么相关性吗?答案是肯定的。
  先来看前一条消息讲了些什么:八名少年合作强奸一名女中学生。“调查发现,8名嫌犯均为留守子女。平时全靠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照看他们的起居生活,老人家基本上都管不了孩子。”受害人也是留守子女,父母在外地打工。
  第二条消息:北京某区的打工子弟学校因不符合办学条件被教育部门责令关闭,其中的学生家长接到通知可见孩子转入公立学校。而去公立学校则须先办手续:“带齐5证(暂住证、务工证明、居住证明、老家的无人监护证明以及户口簿),到街道办或乡镇办理“在京借读证明”,再到附近小学就读。”可记者却发现:“时间快过去一个月了,那些接受采访的家长当中,知道“5证”说法的只有一人,而他也并不清楚“5证”具体指什么。”另外存在的问题还有:“目前北京市公立学校普遍采用京教版的试验教材,而打工子弟学校采用的则是全国统一人教版的教材。二者之间存在着内容设置等方面的差别。汤四平说,振兴学校曾经一度采用试验教材,但在家长的强烈要求下,从去年起又改用人教版的教材,原因是有些孩子会中途转回原籍上学,“家长担心衔接不上”; “因超生而没有户口的孩子如何取得进入公立学校的资格“;“公家的学校花钱太多了。”以及公立学校地理分布不利于打工子弟上学等。
  第一条消息告诉我们,几名未成年人因父母在外地打工,没有得到合适的照顾,沦落为罪犯,而另一名同样的留守女生则成为受害者。如果再去看看相关的报道,可以发现,这种因父母外出打工而留守家乡的未成年人的问题具有相当的普遍性。事实上,诸多的研究结论以及我们的生活常识也在传达一点:未成年人应该有足够的时候和父母呆在一起,这样才有利于健康成长。许多国家立法都设置种种措施来保证这一点——在父母离异的情况下也努力促成未成年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父母双方接触。孩子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苦了谁,也不能苦孩子,儿童受到特别保护是现代法律的一项原则。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未成年人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是政府所必须担负起的基本责任。
  而后一条消息告诉了我们什么呢?政府关闭了打工子弟学校。可这些打工子弟又如何安排呢?当地教育的部门通知说,可以去公立学校。但从现实条件来看,公立学校似乎并不是打工子弟的好去处——所以时间过去很久也没什么打工者按要求去办手续。道理很简单:身在外地的打工者条件还很艰苦,我们的社会为他们提供的保障措施还非常有限,政府办理某些手续的效率也不怎么理想。打工者无论是在财力上,还是精力上都难以很好地应付子女去当地上公立学校带来的负担。而更可笑的是,公立学校接纳打工者子弟的前提之一是必须要求出具“老家的无人监护证明”,意思就是说老家有祖辈照顾的就不能进入打工者所在的公立学校。在与前一条消息密切起来,我们似乎看到,法律并不促成孩子和父母呆在一起,恰恰相反——制造麻烦,使父母子女不能呆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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