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反垄断法域外适用制度研究

  综上,为了寻求反垄断法域外适用制度的合法性基础,有关国家和组织提出了各种理论,虽然各有其合理性,但均因缺乏充分的国际法理论的支持,不能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并且在国际上引起了强烈的争议和法律冲突。可以预见,这个问题的争论和探索仍将长期持续下去,而问题的解决更需要国际法学者们大胆革新思路,拓展研究路径,坚持不懈地进行研究。
  三、反垄断法域外适用制度的冲突与协调
  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实际上是一国针对外国企业在本国境外实施的垄断行为适用本国反垄断法行使管辖权,这已超出传统意义上的属地管辖原则和属人管辖原则的范畴,势必与依属地管辖原则或属人管辖原则行使的管辖权产生冲突,而且这种冲突直接和国家主权与经济利益密切相关。
  (一)反垄断法域外适用的冲突
  在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问题上,国家之间存在着激烈的冲突,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法制传统的不同,各国的反垄断法具有差异性,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则为规制跨国垄断行为提供了不同的规则标准。一个国家根据本国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原则对发生在另一国领域范围内的垄断行为主张管辖权的时候,如果这个国家不认为这种行为是违反垄断法的限制竞争行为,甚至是支持和鼓励这种行为,那么国家之间的冲突就产生了。由于缺乏国际反垄断统一立法的全面调整和能公正解决争议的国际性机构,加上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主权观念的敏感性,这种冲突就愈显激烈。
  2、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与投资自由化,国际市场日益一体化,跨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境的垄断行为日益突出和严重,各个国家都试图用自己的国内反垄断法来规制这种限制竞争行为,以维护国内的竞争秩序,维护本国的经济利益,这样就不可避免地产生矛盾和冲突。同时,随着反垄断法域外适用原则的多样化,国家之间的冲突范围也随之扩大。
  3、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的反垄断法是具有公法性质的国内法,按照传统的法律理论,公法的适用具有严格的地域性,如果一国超出其管辖范围去适用其国内公法,势必会导致国家之间的冲突。同样道理,如果一国超出其管辖范围,对本国境外的外国企业域外适用本国的反垄断法,发生冲突势必不可避免。而且其他国家应对这种反垄断法域外适用的对抗措施,除了制定阻却条款抵制其域外效力外,纷纷仿效这种做法赋予本国反垄断法的域外效力,这就进一步加重了冲突的严重程度。
  4、反垄断法以维护自由、公平的竞争秩序为己任,各国反垄断法在保护本国利益和市场秩序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着国际经济贸易中的竞争秩序。但是各国反垄断法对内和对外功能既有一致的一面,也有不协调的地方。如有些国家对那些有利于本国企业扩大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的企业合并行为通过适用除外制度予以豁免,而另一方面又通过本国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严格管制外国企业对本国企业的合并。“经济上的民族主义往往使得反垄断法在国际经济贸易中被当作推行贸易保护主义的手段。”[15]这样,保护本国经济利益与维护国际市场竞争秩序的冲突也就不可避免的产生了。
  由于上述一系列因素的存在,反垄断法域外适用产生了一系列的法律和事实上的冲突。这些冲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国内法上的冲突。由于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带有经济霸权主义色彩,所以许多国家对这种制度表示不满,在出于无奈的情况下,纷纷采用国内立法措施来应对外国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这种措施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制定“抵制法”阻却外国反垄断法的域外效力。这一措施是防御性的,通过限制和禁止域外机关在本国领域内的调查取证,以及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的判决来限制外因反垄断法效力在本国领域内的扩张,使外国域外管辖权无从实现,从而达到保护本国利益的目的。另一方面制定“仿效法”,通过赋予本国反垄断法以域外效力,积极行使域外管辖权来保护本国的利益。这种通过攻防并举的方法来应对外国反垄断法域外效力的做法,势必导致国家之间的反垄断行为上的紧张关系,国家之间的立法冲突明显。
  2、国际法上的冲突。国际法的首要原则是国家主权原则,而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势必产生干预他国主权的嫌疑。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究其本质,是以国内法来规范国际经济行为,由于国内法和国际法有着不同的正义要求和标准,用国内法代替国际法来规范国际经济行为,其结果可能与国际法的正义标准不符,即与已存在的国际法所体现的基本价值不符。因此,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在缺乏国际法规则的调整时就会与国际法有潜在的冲突。[16]
  3、管辖权上的冲突。如前所述,对于本国境外的人、物和事件,只要不违反协约国际法和习惯国际法,国家就可以行使规定权,确定本国法的域外效力,而不会引发更多的争议。但是如果域外行使执行权,就会不可避免地和其他国家的执行权发生冲突,从这个意义上说,这种执行权的冲突,实质就是国家管辖权的冲突。当一国依本国反垄断法对发生在他国的垄断行为行使管辖权时,必然会遇到他国法律的抵制。同时,由于各国的适用原则和经济目标的差异,往往会出现同时对某一垄断行为行使管辖权,从而产生管辖权上的积极冲突。美国波音公司与麦道公司合并案即是管辖权冲突的典型例证。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