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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的传说与解谜

  丰台法院院长董华委婉地表示,根据几名考试人员的反映,今年的司法考试在经验方面有一些欠缺,出题不是很切合法院工作实际。他认为,司法考试除了进行专业理论的考试以外,更重要的应该是解决问题的能力。从国外司法考试的情况来看,大致也是这种情况,基础知识考试占三分之一,而我国的比率太大了,基本占60%—70%,甚至还要多,应该把案例解决的能力和论文解决的能力放在主要位置。现在这方面的题目占的分数还很少,大部分还是理论问题。这对那些刚刚毕业的大学生、研究生有利,因为这些知识他们刚学完,他们的理论会好一些,工作一段时间的人,有些就忘记了,但并不表示这些人的工作能力就差。
  题目内容有待改进是多数人的反映。某大学教授,每年都是律考(今年是司法考试)辅导班的王牌辅导老师,讲起课来精辟生动,不知多少考生在他的辅导下顺利通过了考试,但他自己却连考了两次都没有通过。他说自己并不是最惨的,在辅导班上他经常能看到一张熟悉的面孔,那名学生连续参加了九年考试,每次都是差数分名落孙山。而通过他与这名学生的交谈,他发现其对法条了然于胸,已经到了可以明确说出某法条在第几页的程度。这名教授说,每次讲课前他都要嘱咐学生,要想通过考试,只要记住是什么就可以了,千万不要去深究为什么。
  洪道德教授也有同感,但他认为这种状况必须改变。他说既然是司法考试,司法人员起码应该知道法律为什么这么规定。因为法律是死的,案子是活的,在司法实践中必须要求法官、检察官用一个死的知识去解决一个活的问题,这样的话至少应该知道背后的原理是什么,规律是什么,才能更好地解决碰到的问题和遇到的矛盾。
  他强调,考试内容要不改革的话,考试的必要性就失去了。司法部门不能把这个资格考试看成是一种熟练工的储存的工具,既然选拔的是法律人才,就需要他们有很丰富的各方面的专业知识和社会丰富经验。
  因为对考试内容有有待改进的看法,洪教授认为社会上关于司法界通过率低就说明其水平低的说法是片面的。他认为,如果将来题目出的更合理一些,法院、检察院的考生自己再加以重视,应该比社会上的普通考生更有优势。
  8月中旬,首次国家司法考试工作总结暨表彰会议透露,《国家司法考试法》正在起草制定中。在司法考试模式选择和方案设计上,对考试的时间、次数、方式、方法、内容、科目、题型进行科学设计;在相关制度配套上,研究并尽快建立和国家司法考试相衔接的法官、检察官、执业律师的选拔制度。
  看来,官方也希望通过越来越严密的制度,来破解关于司法考试的种种传言和谜语。毕竟,司法考试仅仅是种与其他资格考试一样的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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