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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众媒体对一审咋舌吐语

国内众媒体对一审咋舌吐语


叶恒


【关键词】民事侵权
【全文】
   一则推测性报道,惹上一场官司。
  因《山西晚报》刊登《毛阿敏八成不来太原》一文,太原市外国企业服务公司诉本报侵权一案,太原市中院一审判决报社赔偿87万。此案涉及新闻能否评论、评论是否构成侵权,因此引起国内新闻界和司法界强烈关注。报社上诉至山西省高院后,今年5月28日,高院对此案进行了第一次开庭审理。
  2001年5月17日《山西晚报》刊登的《毛》文,根据毛阿敏2001年5月11日在日本突患急性阑尾炎,进行紧急手术,医生要其休息20天;毛阿敏不能按时参加四川省仁寿县枇杷节的演出,取消了5月18日在福建由中央电视台举办的演出,加了一句猜测性推论:“毛阿敏八成不来太原”。5月21日,根据外企公司的新闻发布会和毛阿敏的亲笔函,晚报又刊出《毛阿敏如期来并》的消息。5月25日,“华夏之夜”演出如期开场,毛阿敏等演员登台献艺。8月30日演唱会举办方外企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退票损失84万余元及投资损失29.5万余元,并赔偿名誉损失费30万元。
  太原市中院一审判赔87万元后,国内主流媒体对该案纷纷予以报道,并邀请专家学者发表看法。
  《工人日报》发表文章说,“新闻诉讼,赔偿87万元,从赔偿数额来看可说是共和国第一案”。
  《经济日报》问“一句推测招来一场官司,他们该不该成为被告”?
  《法制日报》更是直截了当地问:“合理推测侵了什么权?”文章认为,新闻真实是有阶段性的,晚报5月17日的报道符合新闻真实性要求,21日的报道也符合新闻真实性要求。《毛》文的合理推测,不仅符合新闻真实性的要求,而且也是媒体评价和引导功能的正常体现。
  《中国青年报》认为“‘毛阿敏八成不来’报道引发87万赔偿案”是“罕见的高额媒体索赔案”。
  《北京青年报》以“推测性报道是否构成侵权”为题,邀请法学专家、媒体人士就此案引出的法律话题做了专题研讨,并以整版报道。大家普遍认为,晚报的推测性报道没有侵权。
  人民日报社的《京华时报》、光明日报的《生活时报》、《民主与法治》、《中国经济时报》、《中国质量报》等全国20多家报纸杂志对该案进行了报道。
  报道此案的所有媒体都惊呼:如果媒体因为报道真实信息,发表公开评论,动辄承担数十万元的经济责任,其结果只能是让更多的媒体在发表新闻信息时瞻前顾后,噤若寒蝉,如此,新闻还怎么报?
   媒体在震荡,法学界也在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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