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法科学生提刀卖肉的追问

法科学生提刀卖肉的追问


姜发根


【全文】
  近日,有关媒体均在关注着这一个新闻,西南政法大学的一名法学专业毕业生周龙在一家超市当起了卖肉工。卖肉工到处可见,否则我们吃肉的权利将无从保障。那为何周龙去卖肉会引来这么多关注呢?我想不外乎两个背景:一是当前大学生就业难的大环境,二是周是法学专业的学生。当然媒体的报道可能缘于把其作为一个正面示范典型加以宣传,目的在于提倡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倡导“平民化”就业。对于此,我却有些想不明白,有些问题不问不快。
  一问:象周龙这样的“平民化”就业符合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的规律吗?从形式上看,完全符合。因为充当一名卖肉工是周自己愿意的,没有人强迫他去做,甚至可以说他是积极追求去当卖肉工的,据说他是通过托同学关系才进去的。但是我们仔细想一想,去当卖肉工是无论如何也不符合周及其家人的愿意的。在面临生存压力的时候,表面的自主决定更多地隐含着无奈和无助,其意思表示自然是不真实的。在周家花了至少四万的成本让自己的儿子成为了大学生,绝不会想到到头来会是只培养了一名超市的卖肉工(在此,绝没有歧视这一职业的本意,下面将予以阐明)。如果早知道这个结局,他们也不会花这么多钱,并浪费孩子的四年青春来培养所谓的大学生的。作为周龙本人来讲,在他接到西南政法大学的录取通知书那一该起,应该没有停止过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在其职业生涯规划中,无论如何是没有卖肉工这一出的。但是当无情的现实让他措手不及时,他最终选择了卖肉工,因为他要生活,他要生存。这种“自主”的不自主性已成为当前社会的一个种现象了,我们需要的不是形式上的自主,而是实质上的自主。
  二问:职业需要计算成本吗?这种提问绝没有搞职业歧视的本意,因为这确实是一个非常现实而又极具真理性的问题。经济学上的“投入产出”的原理从某种意义来说是具有普适性的,我投入了更多的机会成本,我就有理由要求有更多的产出。投入了至少四万元的金钱和四年的大好光阴,想收获的决不是一名卖肉工,这是投入产出原理的最直白的表达。这里的投入有金钱上的,有时间上的,有精力上的,也还有感情上的,因为我期待着,结果却落空了,我的投入没有对等的产出,从经济学角度来说,我失败了,虽然这种失不失败可能不是由你所能决定的,但我觉得是失败了。虽然专业不等于职业,但是职业还是有成本的,也是有收益体现的。作为产出,就业后的收入、自我满意度、社会认可度等等这些都可以作为产出的衡量的标尺。对于周龙及其家人投入了至少四万的金钱、四年的青春和感情上的期待,产出是超市的一名卖肉工,投入和产出无论如何是是不平衡的,他们失败了,虽然这种失败不是由他们造成的。也许有人会说,这是经济学的风险,在投入时应该有所评估。但是要求一个人在这个问题上作这种风险评估是不合时宜的,是强盗的,他没有能力作这种评估,也不需要作这种评估,因为这不是商业上的经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