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法律理想图景”评议——寻求法律自身的学问

梁治平:《书斋与社会之间》,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356页。
参见刘作翔:《法律的理想与法制理论》,西安:西北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刘作翔:《迈向民主与法治的国度》,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邓正来,2005:“根据中国的理想图景——自序《中国法学向何处去》”,《社会科学论坛》2005年10月期上半月刊,第5页。
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北京: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8-9页。
邓正来:“对‘法制与社会发展’之判准的反思——贺《法制与社会发展》出版十周年”,《法制与社会发展》2005年第1期。
吴从周:“论民法第一条之‘法理’——最高法院相关民事判决判例综合整理分析”,《东吴大学法律学报》第十五卷第二期,第32页。
林端:“两岸法理学之石,可以相互攻错——参加第二届‘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研讨会有感”,葛洪义主编: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第2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44页以下。
前引14,蔡枢衡:《中国法理学自觉的发展》,第64页。
王伯琦:《近代法律思潮与中国固有文化》,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67页。与此适成对应的是,数学理性对西方法律文化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参见何柏生:“理性的数学化与法律的理性化”,《中外法学》2005年第4期。
许章润:《法学家的智慧——关于法律的知识品格与人文类型》,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98页。
梁治平编:《法律的文化解释》,北京:三联书店1994年版,法律文化:方法还是其他(代序)。
梁治平:《在边缘处思考》,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55页
苏力:《也许正在发生——转型中国的法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六章:公共知识分子的社会建构。
前注9,舒国滢文,第33页
如陈景辉:“独立的法律研究对象之确立——分析法律实证主义本体论之检讨”,郑永流:《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七),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69-206页。还有近年来宪法学、民法学和刑法学等部门法学研究中,也能够发现建构和反思法学知识论的努力。
谢晖、陈金钊:《法理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转型社会的法理面向——纯粹法理学导言”。
谢晖:《法的思辨与实证》,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130页。
陈金钊:“认真地对待规则”,《法学研究》2000年第6期;谢晖:“法理学:从宏大叙事到微观论证”,《文史哲》2003年第4期。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