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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芝浩和他的《英国宪法》——白芝浩《英国宪法》译后

白芝浩和他的《英国宪法》——白芝浩《英国宪法》译后


夏彦才


【全文】
  中国法律人对英国宪法的了解是从戴雪开始的。戴雪的名著《英国宪法法律研究导论》(中译本名为《英宪精义》)早已成为中国宪法学人研究英国宪法的必习经典,而同样权威、经典但路数又迥异的白芝浩的《英国宪法》却一直不见中译本,国内对白芝浩宪政思想的研究也几为空白。近些年来,中国的宪政学者们发现,在探讨和中国宪政之路时,近代英国的宪政经验是可堪借鉴的;而就英宪经验的理论总结而言,白芝浩的《英国宪法》是绕不过的。鉴于此,商务印书馆“公法名著译丛”此次对白芝浩《英国宪法》的?译可谓是适时的。
  一 、学养与路径
  沃尔特·白芝浩(Walter Bagehot)生于1826年,卒于1877年。他出身于一个银行世家,母亲来自从事银行业的斯塔基家族,父亲T•W•白芝浩是斯塔基银行总部的经理人。1848年,22岁的白芝浩毕业于伦敦大学,获硕士学位;此后他又专修了三年的法律,获得律师资格,但是并没有执律师业,而进入了他父亲的银行业。1858年他与曾任英国财政大臣且是后来闻名世界的《经济学家》杂志创办人的詹姆斯·威尔逊(James Wilson)的长女结婚;两年后,威尔逊去世,他接管了《经济学家》,担任主编直到1877年他辞世。白芝浩博学多才,个人禀赋加上诸多方面的家族智识渊源使他在诸多领域都有建树,是影响至今的法学家、金融学家、道德哲学家和政治专栏作家。1867年,他将他陆续发表于一家期刊上的论及英国政制中内阁、君主、贵族院、平民院以及英国宪法的历史的系列宪政文章结集出版,于是就有了我们现在所见的《英国宪法》(The English Constitution)。 在英国,长久以来,皇室、政治家、法学家们一直咀嚼着此书的精义。戴雪说:“(白芝浩)……最能阐发英吉利政治的奥义,使无余韵。他的《英吉利宪法》不但富有创造力,而且饶有趣味,足以引人入胜。”[1]99当代英国公法学家马丁·洛克林称白芝浩为“十九世纪宪法最敏锐的分析者”[3]18普通读者则津津乐道着此书中随处可见的培根式的警句。白芝浩的贡献使他在英国享有“最伟大的维多利亚时代人”的称誉。自问世以来,这部著作在英语世界就发生了持续性影响。它的影响已经跨越了三个世纪,2001年《牛津世界经典丛书》仍在刊行此书。在美国,白芝浩《英国宪法》的影响丝毫不亚于其在英国的影响。一位美国法学家在该书1898年的美国版序言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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