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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Q”机制中国化与人民币完全可兑换的法律解析

  原初业界、学界的争论已于2002年底QFII制度的推出暂时转移了方向。我国尚处于资本市场未完全开放、法定货币未实现完全可兑换阶段,QFII制度的建立对我国具有重大意义。资料显示,不少国家和地区例如印度、巴西和我国台湾地区等,在资本市场尚未完全开放下,先允许一些获得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跨境投资。以台湾为例,其于20世纪90年代初提出QFII制度,在十几年的实践当中,在引进外资、影响居民调整投资理念、促进市场稳定发展等方面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它们的经验表明,在货币未自由兑换时,QFII不失为一种通过资本市场稳健引进外资的方式[6]。
  随着人民币汇率政策和中国证券市场股改的有效实行,资本市场得到进一步发展。近日来,证券市场持续升温,QFII制度对中国资本市场的有利面得以凸显。
  其一,QFII中国化使中国资本市场由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加速投资主体多元化。引入QFII制度是我国对外开放、引进外资政策的拓展和延续。长期以来我国资本市场尤其是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比重过高,使得我国金融存在投机盛行、波动剧烈的难题。发展该项制度可以加大机构投资者比重,改变市场结构,使原先上市公司、境内机构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三方的博弈结构向上市公司、境内机构投资者、QFII、中小投资者四方博弈结构形变。同时也有利于国内机构投资者积极学习海外投资管理经验,提高运作水平、为进入国际市场投资作好准备[7]。
  其二,QFII中国化有利于培养良好的国内竞争环境,提升内国投资者的整体竞争力,促进境内机构投资者的健康成长。QFII改变了国内的市场竞争格局,客观上加剧了国内外机构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抢夺,使得国内投资者在遭受短期不利局面的情况下,重新定位自身的市场价值和投资理念,规避违法市场交易行为,革新自身运作方式,最终将实现国内外机构投资者的“双赢”运作,也在一定程度上符合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期待和立法目的。
  其三,QFII促进了上市公司的质量提升,可以有效维护投资者的利益,有助于资本市场的理性化。由于QFII往往选择那些资产优良、信息披露透明率高、法人智力结构完善的公司,这势必将促使上市公司自身规范运作,改善经营,完善法人治理,并有助于加快国内证券市场法律和制度建设国际化进程。同时,投资者借鉴QFII投资理念,重视上市公司投资价值,逐步树立中长期投资、风险投资意识,从而使得市场投机性降低,使市场趋于理性化,契合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逐步与世界金融惯例接轨,从而实现向低市盈率、低投机市场的转变。
  也应看到,QFII制度从推出到充分实行是一个循序渐近的过程。由于中国当前市场运行机制还与国际惯例存在差距,信息披露还不完善,这些都会导致股票价格的异常波动和过度投机,存在QFII时限性撤资的可能[8];外资的涌入也会损害市场信息的有效性,加剧市场的短期波动,淡化管理层的调控效果,进而造成汇率的波动,都有可能危及内国的金融安全。但是,在中国资本市场进行渐近式开放式改革的背景下,QFII的实行具有利大于弊的效果。基于此点,管理层在加强初期准入的法律政策手段的前提下,推出了该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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