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典权适用的另类解释——以清代北京旗房为例

前引张小林书,第107、108页。
前引张小林书,第105页。
赵令志著:《清前期八旗土地制度研究》,民族出版社2001年版,第6-7页。清代八旗壮丁中,得不到披甲机会的成为余丁,也称闲散,满语为“苏拉”,即使无职无差的旗下平民。清朝初入关时,八旗兵丁的生活来源主要是粮饷和旗地收入两项,以后逐渐向职业兵转化,京旗和关内各直省驻防旗人从此便“惟恃钱粮过活”(雍正《朱批谕旨》第四二册,李卫,第69页)。如果一家有三四个壮丁,只有一人得以充补甲缺,其余的余丁,便都依靠这名甲兵的饷银为生。庄宜丁、郭松义、李中清、康文林著:《辽东移民中的旗人社会:历史文献、人口统计与田野调查》,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93-94页。
北京大学历史系:《北京史》,北京出版社1985年版,第356页,转引自前引张小林书,第144页。
转引自前引张小林书,第107页。
建筑式样全仿效明代勋戚旧制:一品、二品官员宅第厅堂五间九架,三品至五品厅堂五间七架,六品至九品厅堂三间七架,不许在宅院前后左右多站地,或建筑亭馆开挖池塘。明代庶民庐舍不过三间五架,不许用斗拱饰彩。李孝聪、成一农:“清代北京城王府建筑的选址与分布”,载唐晓峰、辛德勇、李孝聪主编:《九州》,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214页。
前引张小林书,第116页。
这16.7万两银子若按每间20两造价计算,则可建造8350间,按每位旗丁分配2间计算,可解决4175人(户)的居住问题。
前引张小林书,第135页。
前引张小林书,第143页。
前引张小林书,第107页。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内阁大库档》。转引自前引张小林书,第125页。
《清经世文编》卷35,《户政》。转引自前引张小林书,第125页。
语出杜甫《曲江二首》诗。但也有学者指出,清朝初期,八旗披甲因为有粮饷足以为生,所以多数披甲将份地典卖给八旗内部无粮饷可依的闲散余丁或有权势的富裕之家,更多的还是典卖给被圈地后没有离开畿辅地区的民人。参见前引赵令志书,第3页。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