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认真对待《环珠格格》——对《环珠格格》的法理学阅读

  可以说,这两个事件展示了原则与妥协这两个技艺在本剧也是在当今转型中国,其实更是在任何一个社会中的起到的作用。在本剧中,“小燕子”更像是一个法律形式主义者,做事不计后果,意气用事,多次化装成小太监出宫,结果是宫没出去,还要被罚。在很多的情节中,其它人——特别是“紫薇”(我愿意称她是法律现实主义者)——做了很多结果利害分析,避免了支付很多不必要的成本,在遵循原则的大框架下做出了很多必要的妥协。从本剧我们可以看到,法律正义的实现过程——特别是在两种排他性秩序糅合的转型中国——不能以一种法律形式主义的观念强调够绝对的“严格执法”和“违法必究”,因为真正的法律必须在具体的社会生活中运作,而不是在法律形式主义者的头脑中玄思,借用苏力老师的话说(大意如此),真实的法律实施就是社会的博弈,不可能要求所有人对法律做出完全相同的预期,“法律必须被信仰”只是一个被假定出来的完全理想化的应然状态,在现实中永远不可能完全达到。因此,我们需要法律社会学的诸多知识,更多的是实践理性或技艺,和“无言之知”。我们可以想象,如果在本剧中,无论是哪一方刚性地坚持自己的法律秩序,就一定会带来悲剧,这就不会再是一个幽默、浪漫而又和谐的喜剧了。在今天的转型中国,原则与妥协也必将成为实现法治理想所必须的技艺,前几天去律所实习,和律师闲聊时,律师给我讲了这样一个案件:他曾经辩护的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的被告人依照证据可以判定为正当防卫,实际上这也是法院的意见,但是法院并没有简单地宣告被告人无罪,法官私下找到律师,要求律师动员被告人给被害人家属做出适量的经济补偿,毕竟人死了。刚听到这里我挺纳闷儿,法官为什么一定要被告人赔钱呢?钱又不是陪给法官的!而且从案卷资料上看,本案也没有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法官为什么要越权地插这么一扛子?不是吃饱了撑的吗?后来律师告诉我,曾经西安市在前几年发生过一系列连环爆炸案,短短一个月内,西安市内多家肯德基、麦当劳、商场超市、宾馆饭店遭到威胁——当时我还在读高中,清晰地记得社会上草木皆兵的紧张气氛,警方的摸排走访调查工作甚至深入了我们班——警方侦破案件后查明的事实是犯罪嫌疑人曾经是一起刑事案的被害人,但“凶手”被宣告无罪(但是依法公正的判决),自己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的经济补偿请求当然无法被法院接受,他无法接受法院的判决,提出了上诉依然被驳回。随后就以爆炸的方法报复社会(因为我只是听律师说的,我的以上叙述可能和真实的事实存有出入,但大致如此)。此后,为了“稳定社会秩序,确保安定团结”,这个不成文的规矩在西安就形成了,而且我相信在全国其它地方也一定有或相同或类似的不成文规则。应该说,在这个事件中,我们显然不能否定性地去批评法官违犯了司法消极的原则,站在当事人一方的立场上,倾斜了公正的天平。司法消极的原则这样的无语境的制度在今天的中国的语境下就不绝再是一项应当被先验地信仰的制度,而这项制度在具体考察其社会性后果后必须被理性地规避。这里面,律师和法官不就是《环珠格格》剧中的“紫薇”吗?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